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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扬2020-2021年度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赣鄱联保委字[202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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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湖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去冬今春,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林业局的精心部署下,沿湖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以践行绿色发展为主线,强化责任担当、深化多元保护,扎实推进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确保了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生态资源安全,维护了湖区社会和谐稳定。

为树立典型,传播鄱阳湖区生态保护正能量,激发社会各界共同支持、广泛参与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的浓厚氛围,实现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新跨越,经研究决定,对在2020-2021年度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新建区昌邑乡人民政府等31个单位,国际鹤类基金会(美国)北京代表处等17个民间组织以及胡美祝等188人给予通报表扬(名单附后)。

希望受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持之以恒,勇立潮头,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继续为鄱阳湖生态保护事业做出新业绩。沿湖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为榜样,立足本职,扎实工作,奋发有为,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发展理念,以实际行动擦亮鄱阳湖绿色和谐的自然生态品牌,为推进我省绿色发展贡献新力量。

关于表扬2020-2021年度候鸟和湿地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鄱阳湖区越冬候鸟和湿地联合保护委员会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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