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阅读
分享到:
江西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程序
【字体:   

江西省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程序

一、办事依据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2001年第[18]号局长令)。
二、备案对象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
三、办事程序
1
、当事人向省知识产权局提交双方签订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
2
、省知识产权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检索专利权的法律状态。
3
、符合条件的在7个工作日内给予备案并向双方当事人签发备案证明。
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向省知识产权局办理备案手续,也可委托专利事务所办理。
四、提交材料
1
、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申请表一式两份(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下载www.sipo.gov.cn);
2
、双方当事人专利实施许可合同一式两份;
3
、专利权人和受让人的身份证明: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4
、专利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
5
、让与方与受让方共同签订的委托书一式两份;
6
、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式两份。
五、办理处室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南昌代办处
咨询电话: 07916208199
传 真: 0791--6208108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互联网+督查
赣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