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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西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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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高企认发〔2021〕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文件规定,我们对2020年第二批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进行了前置审查、专家评审、公示、认定报备。依据全国高企认定办对我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报备的批复,现将认定通过的南昌春秋通信技术工程有限公司等1547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本批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动失效,企业可在期满当年重新申请认定。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珍惜荣誉,履行义务。严格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高质量推进企业科技创新。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时提交企业发展年报,及时报告重大变化事项。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内当年起,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江西省2020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1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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