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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江西省2022年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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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高企认办〔2023〕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规定,经企业申报、审核推荐、前置审查、专家评审、公示、申请备案等程序,全国高企认定办对我省2022年申请备案的部分企业予以抽查审核后,对46家企业予以高新技术企业补充备案(附件)。本批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3年,到期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自动失效,企业可在期满当年重新申请认定。

请各相关单位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一号改革工程”的工作要求,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做好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重要性;要进一步压实责任,严格遵守认定标准和程序,创新培育和服务方式,不断提升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服务能力;要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督管理,不断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为“创新江西”建设培育战略科技力量。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应珍惜荣誉,主动履行义务。要按照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要求,一以贯之的优化自我管理,高质量推进企业科技创新。要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按时提交企业发展年报,及时报告名称变更等重大变化事项。自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所在年度起,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江西省2022年补充备案高新技术企业名单

江西省高企认定工作管理工作办公室

2023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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