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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发布!江西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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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12月26—28日举行。为确保广大考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共同营造公平、和谐、有序的考试环境,12月8日,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发布《江西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请随小编一起仔细阅读↓↓↓
一、熟读考生防疫要求,做好个人疫情防护。熟读《江西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防疫要求》(见下文)并遵照执行。12月12日前申领“赣通码”,考前14天通过“赣通码”界面进行每日健康申报。下载打印《江西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应试承诺书》)并按要求签订,所有考生务必在第一场考试携带承诺签名的《健康应试承诺书》,进入考点时出示,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
二、熟读考场规则,诚信参加考试。熟读《江西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见下文)(以下简称《考场规则》),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和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特别提醒广大考生开考前应再次仔细自我检查,确认没有携带具有存储、发送或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如手机)等违规物品进入考场。有违纪、作弊等行为,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三、下载打印准考证,做好考前准备。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今年打印准考证功能会提前开通,具体以研招网通知为准,请及时关注),按照《考场规则》和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要求自备考试文具。提前熟悉考点环境和自己所在的考场及座位。
及时关注“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 www.jxeea.cn)及报考点网站相关通知。
随着考试临近,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和中介机构利用网络和其他工具,发布“助考”、“提供真题” 以及兜售作弊工具等有害信息,请考生切勿轻信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江西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考生防疫要求
为了保障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考生自我防护意识,承担对社会的防疫责任,特制定考生防疫要求如下:
一、考前准备
1.考前14天起,每日自行测量体温和监测健康状况;尽量避免去中、高风险地区和人流密集的公共场所。
2.异地考生须提前了解并确保自己符合考试所在地防疫政策和要求。
考生须在12月12日前申领“赣通码”,并在参加考试前连续14天通过“赣通码”界面进行健康申报。
3.考生下载打印《江西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健康应试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应试承诺书》),按要求签订后在进入考点时出示,第一场考试进入考场后交给监考员。
4.考生在考前14天内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不能签署《健康应试承诺书》者,须提供考前7日内(身体状况异常日之后)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将考生信息报报考点。
5.赴考时,提前准备好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二、入场检查
1.考生须至少提前45分钟到达考点,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佩戴口罩进入考点。不佩戴口罩的考生不得进入考点;不得因为佩戴口罩影响身份识别。
2.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配合考点完成体温测量等健康检查和登记。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安排,经现场医务专业人员复查体温及流行病学史等综合评估指标,确定考生符合健康应试要求后,方可进入考点。如体温依然不正常,可主动放弃考试,或听从工作人员安排进入备用隔离考场考试。
三、应试要求
1.入场时必须佩戴口罩;考试过程中,低风险考区考生,自行选择是否佩戴口罩;中、高风险考区考生和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口罩。
2.考试过程中,如突感不适,应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前场考试后、下场开考前,如突感不适,也应在下场考试开始前,主动联系考点工作人员,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3.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不得拥挤,保持人员间距,不得在考点内滞留。
                                                                                                      江西省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相关工作地点的秩序,不得危害他人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考生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进入考点后,按规定时间进入考场,不得在考场外逗留,应当主动配合监考员按规定对其进行的身份验证核查、安全检查和随身物品检查等。
三、考生只准携带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考试用品,如黑色字迹签字笔,以及铅笔、橡皮、绘图仪器等,或者按照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全国统一命题农学门类联考化学科目考试时考生可使用科学计算器,其他统考及联考科目考试中不允许使用计算器。自命题科目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可使用计算器的可携带无存储、编程及查询功能的计算器。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
考生在考场内不得私自传递文具、用品等。
四、考场统一配置静音挂钟,考生不得佩戴手表参加考试。考场挂钟的时间指示不作为考试时间信号,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
五、考生入场后,对号入座,将《准考证》放在桌子左上角以便核验。《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均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领到答题卡、答题纸、试卷后,应当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涂姓名、考生编号等信息,按照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粘贴条形码等。凡漏贴条形码、漏填(涂)、错填(涂)或者字迹不清的答卷影响评卷结果,责任由考生自负。
遇试卷、答题卡、答题纸等分发错误及试卷字迹不清、漏印、重印、缺页等问题,可举手询问。但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六、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
七、考生在各科开考前30分钟有序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科考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考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试机构规定的区域逗留或者交谈。
八、考生应当在答题纸的密封线以外或者答题卡规定的区域答题。不得用规定以外的笔和纸答题,写在草稿纸或者规定区域以外的答案一律无效,不得在答卷、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答题过程中只能用同一类型和颜色字迹的笔。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者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试题、答案或者交换试卷、答题卡、答题纸,不准将试卷、答卷、答题卡、草稿纸故意损毁或带出考场。
十、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当立即停笔并将笔放置在考桌上。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试卷和答题卡放在桌上,由监考员逐一收取。自命题科目,由考生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或者答卷)装入原试卷袋内并密封。经监考员逐个核查无误后,方可逐一离开考场。
十一、考生不遵守考场规则,不服从考务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执行,并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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