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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县依规认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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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上饶县教育体育局出台《上饶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从而以文件形式规范全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申报、认定和管理工作。

为加快全县学前教育发展,建立和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鼓励、引导民办幼儿园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性、普惠性的学前教育,上饶县根据省政府下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学前教育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试点方案)的通知》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工作实际,研究并出台《上饶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该办法由总则、认定条件和申报程序三部分共十四条内容组成,为全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工作提供了更为科学的依据。

该局要求,县内 具备条件的民办幼儿园每年5月底前向所在局里提出书面申请,县认定小组根据《上饶县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办法》规定,对所申报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审核、实地考察和评审,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初步认定名单,接受家长和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报省市教育、财政部门备案。

 

 

上饶县教育体育局  邓珍明

20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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