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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教育局政务舆情处置回应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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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加强政务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和省市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上饶市教育局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如下:

第一条舆情监测收集。

舆情负责科室要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务舆情监测、预警、研判、处置和回应工作制度机制。建立健全与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舆情会商和协调联动机制,加强与有关主流媒体的沟通,扩大回应信息的传播范围。对省、市转办的政务舆情、涉及群众切身利益且造成重大影响的政务舆情等,迅速按照有关规定处置,做到快速处置、有效回应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主要门户网站、用户活跃论坛、微博、微信,以及传统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我局工作的疑虑,通过与门户网站、政务微博教育局公众号等管理科室,以及政府应急、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务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第二条应对处置。

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涉事片区责任主体,通过网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务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务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通报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

第三条公开回应

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回应以事实说话,实事求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推进政务微博、微信与网站的联动和互补,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网上发布信息、组织专家解读,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

第四条舆情回应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 “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三)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四)加强督查指导。提高政务舆情回应的主动性、针对性、有效性。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要加强对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网、政务微博等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将政务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政务公开、效能建设考核。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五条强化制度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各科室要把做好政务舆情回应处置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抓好落实。要按照有关要求,研究制订政务舆情回应处置相关工作预案,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措施。要在政务公开工作中统筹加强工作机构建设,配齐配强力量,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工作落到实处。

2、加强培训交流。探索建立常态化培训机制,加大业务培训力度,分管负责同志和具体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开展轮训,提升政务舆情应急处置、回应关切的能力。

3、加强督查考评。政务舆情应急处置作为政务公开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体系,我局将对政务舆情应急处置情况开展重点督查,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处置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对工作落实好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对工作消极、不作为且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约谈;对不按照规定政务公开,侵犯群众知情权且情节较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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