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阅读
分享到:
定了!上饶市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校历安排出炉
【字体:   

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

现将《上饶市教育局关于2020—2021学年度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校历安排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校历时间安排

根据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2017年版)》中有关课程设置的要求,以及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中有关教学时间的安排,2020—2021学年度我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校历安排如下:

(一)2020年秋季学期

全市普通中小学于8月30日报到注册,8月31日入学教育,9月1日正式上课;2021年1月29日开始放寒假。本学期共计21.5周。

(二)2021年春季学期

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2021年2月27日报到,3月1日正式上课(九年级可提前至2月22日正式上课);2021年7月3日开始放暑假。本学期共计17.5周。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于2021年2月22日正式上课,2021年7月10日开始放暑假。最后一周由学校组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本学期共计19.5周。

(三)全市各幼儿园开学、放假时间可参照小学开学、放假时间执行。

(四)各学段国家法定节假日安排均依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执行。

二、规范学校教学行为

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要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校历安排,不得提前或推后开学、放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调整教学时间或非节假日停课半天及以上,必须按管理权限提前书面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各地各校要严格规范期末考试时间安排,除九年级和高三年级按规定时间参加中、高考外,其它年级期末首日考试日期不得早于放假时间前五天。要严格落实追责问责机制,对于提前组织期末考试、提前放假、提前开学的地方和学校,要按《关于切实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若干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严禁假期违规补课

全市中小学(含民办中小学)一律不得占用节假日、双休日和寒暑假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在坚持自愿和不收费的前提下,高三年级学生可根据教学需要在寒暑假适当安排补课,补课时间不超过假期的三分之一,天气特别炎寒时不得组织学生补课。学校不得利用节假日举办学科培训班、特长班、奥赛班、兴趣班、提高班等,不得将校园、校舍出租给其它教育机构举办各类培训班。

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属学校要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校违规补课和公办学校在职教师从事有偿家教、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等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规的教师、学校及其负责人,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四、加强假期安全教育

各县(市、区)教体局、三管委社发局,市直属学校(幼儿园)要在学期结束前召开专题会议,加强假期各项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最大程度消除安全隐患。当前,尤其是要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培养孩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卫生习惯,增强学生防护意识和能力。学校要通过告家长一封信、安全告知单、班级QQ群、微信群等形式和途径,详细告知家长寒暑假起止时间及假期安全注意事项。要加强放假前后和放假期间的管理,落实校领导带班巡查制度,新学期开学前要组织开展全面彻底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五、强化假期生活指导

各地各校要指导学生科学合理安排假期学习和生活,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活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指导学生积极参与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各地要充分挖掘当地“红色、绿色、古色”资源,制定科学严密的活动方案和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要加强网络安全教育,引导孩子绿色上网,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网络游戏沉迷和不当消费行为。学校运动场、图书馆等场地,要无偿向学生开放,同时要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协调,落实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和革命圣地免费向学生开放,为学生学习、娱乐提供条件。

六、做好新学期开学准备

各地各校要提前制定计划,利用寒、暑假时间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做好教材征订有关工作,为新学期顺利开学做好准备。义务教育学校要结合“万师访万家”活动,认真做好保学控辍工作,要加强与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的对接,利用假期组织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干部和中小学教师开展家访活动,动员辍学学生返校就读。特别要结合教育精准扶贫的工作要求,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的就学保障工作。普通高中要做好新学期选修课开设等准备工作,为新高考改革的启动实施做好准备。

七、保持信息交互畅通

各地各校在执行2020—2021学年度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校历安排的过程中,如果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

联系方式:8212928、srjjk@126.com。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互联网+督查
赣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