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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三管委2020年普通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受理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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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公路管理局三清山分局:

你局关于办理上饶市三管委2020年普通公路灾毁恢复重建工程质量监督手续资料已收悉,经审查,符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8号)、《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7年第25号)及《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29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予以受理。我大队安排韩建国、李群、王飞组成监督组,具体负责该项目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工作,监督负责人由韩建国同志担任,本项目党风廉政监督员为李群。为保证监督工作顺利实施,特将有关事项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监督检查内容

(一)从业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从业单位对公路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执行情况;

(三)从业单位质量责任落实及质量保证体系运行情况;

(四)主要工程材料、构配件的质量情况;

(五)主体结构工程实体质量等情况。

二、监督检查方式

监督检查方式包括综合督查、专项督查和巡视检查三种方式,监督抽查形式以“双随机”“四不两直”等形式为主。

(一)综合督查: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抽查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行为、施工工艺和工程实体及原材料质量、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落实情况,掌握项目总体质量安全管理状况。

(二)专项督查: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抽样检测等方式进行,针对性地对主体工程重要部位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或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抽查。

(三)巡视检查:根据工程进展情况,不定期地通过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理状况或从业单位质量(安全)专项活动工作开展情况等进行随机抽查。

三、要求

请你局按照本受理通知书的要求,配合和落实好我队依法开展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上饶市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大队

            2021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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