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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上半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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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

  为进一步了解上半年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根据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上饶市交通运输局2018年度安全生产重点督查抽查计划安排表》(饶交安办字〔2018〕11号)安排,结合《上饶市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饶交安监字〔2018〕4号)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一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交叉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按照《上饶市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检查规范》(饶交字〔2015〕32号)要求,检查上半年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尤其是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部署和开展情况。结合当前进入汛期特点,检查汛期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检查组分工安排

  采取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交叉检查方式进行,成立11个检查组,具体安排如下:

  信州区交通运输局检查婺源县;

  上饶县交通运输局检查玉山县;

  广丰区交通运输局检查余干县;

  玉山县交通运输局检查横峰县;

  铅山县交通运输局检查德兴市;

  横峰县交通运输局检查上饶县;

  弋阳县交通运输局检查广丰区;

  余干县交通运输局检查铅山县;

  万年县交通运输局检查信州区;

  德兴市交通运输局检查万年县;

  婺源县交通运输局检查弋阳县。

  三、检查时间

  2018年5月14日-5月25日,具体时间由各组自行安排。

  四、检查方式

  采取座谈汇报、实地查看和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安全生产交叉检查的组织领导,检查组由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分管领导带队,抽调运管、公路、质监、港航等部门人员组成,被检查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切实做好检查保障工作。

  2、各检查组要以“零容忍”态度,按照《上饶市交通运输系统2018年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实事求是认真负责开展好此次安全生产检查,确保检查活动取得实效。

  3、各检查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及省市有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轻车简从。

  4、各检查组对各县(市、区)至少检查2个道路运输企业、1个客运站、1个重点乡镇渡口(无渡口则不检查)或水上运输企业、1个重点路(桥)在建工程或农村公路养护工地,并对每个检查场所拍摄1至2张现场检查照片。

  5、各检查组请于5月30日前将检查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并将书面报告、现场检查照片及《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检查情况表》报市局安委办。

  联系(传真)电话:0793-8071608;电子邮箱:srjt608@163.com。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2018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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