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夏清华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在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道路护栏建设的建议》(第71号)收悉。根据市政府办公室要求,该提案由我局主办,市公安局协办,我们均高度重视您提出的关于改善农村道路护栏建设的建议。现根据我局与市公安局承办情况向您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情况。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2016年以来全市共建设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6731.5公里,目前,县道及重要乡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基本建设到位,村道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已建设完成1789.957公里,百姓出行安全明显提升。
二、我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情况。针对农村地区道路建设标准相对较低,安全保障等附属设施不完善等问题,扎实采取“四项举措”,保障农村道路行车安全。一是针对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易发、多发的危险路段和地点,及时总结分析事故发生原因,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和重视,将搜集到的危险隐患路段、临水临崖路段、交通事故黑点等需增设交通标志标线路段的原始资料、图纸及调查报告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争取政策、资金的支持。二是大力开展农村地区“两站两员”工作,利用交通管理站、交通劝导站的驻站交通管理员和劝导员,定期对本辖区的道路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利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农村公路危险路段数据库,按照隐患等级,先重点后一般、先急后缓的原则逐一向上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报送,并督促治理到位。三是针对连接国省道的县乡村公路路口视线不良,无安全设施,车辆速度较快,碰撞事故频发这一特点,由公安交警牵头,联系相关部门,在全市国省道和县乡公路的主要交叉口开展“安全五小工程”和信号灯建设,每个路口安装一排警示桩、一块标志牌、一排减速带、一面凸透镜、一盏爆闪灯和四组信号灯,对过往车辆起到警示、提示、减速和拓宽视野的效果,切实达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目的。四是向地方党委、政府积极献计献策,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建设、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做到责任主体、机构、资金“三落实”,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保工程“建即有管、建即有养”,形成交通安全设施“坏了有人修,缺了有人补”的良性机制,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出行安全。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力度,2021年全市预计建设生命防护工程1000公里。同时,我局将继续督促各县(市、区)交通运输局加大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做到发现一处,治理一处。
谢谢您对我市农村公路的关注与支持,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13日
抄 送:市政府督查室
联系人:潘 振(市农村公路服务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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