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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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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交通运输局,局属各单位: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市安委会关于2016年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市局制定了《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上饶市交通运输局

2016年4月12日

 

 

2016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开局之年,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省和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大力推进“五大”体系(法规制度体系、安全责任体系、预防预控体系、宣传教育体系、支撑保障体系)建设,创新监管方法手段,突出“平安交通”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和红线意识,杜绝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减少一般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加快建设四省交界区域中心城市、江西绿色崛起副中心城市提供交通运输安全保障。

围绕上述总体目标,重点做好六个方面工作: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全市各级交通运输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法定安全生产职责,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层层压紧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适时开展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工作述职。

(二)强化“最后一公里”安全责任落实。将责任重心下移,注重落实基层一线管理部门、管理人员的监管责任。督促企业强化源头管理,充分调动企业能动性,自觉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及时整改消除。积极探索和充分运用好执法监督、考核奖惩、信用管理等机制和措施,充分发挥其在“最后一公里”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作用。

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总体要求,建立完善的责任体系,焊牢“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链条,抓好“五个有效落实”。

(三)有效落实“党政同责”。全市交通运输各级部门党政主要领导要对安全生产工作给予高度重视,发挥带头和表率作用,亲力亲为,亲自动手抓,严防“红线”、坚守“底线”。

(四)有效落实“一岗双责”。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推行“一岗双责”制度创新,从今年开始,除继续与各县(市、区)和局属行业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外,推行市局主要领导与局分管相关行业的领导、相关科室签订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全覆盖”。

(五)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督促企业依法依规加强安全生产,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时制订、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要按照“江西省交通运输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分级实施指南(试行)”要求,指导和督促交通运输企业做好试行应用,逐步建立事故隐患自查、自报、自改的闭环管理。

(六)有效落实行业安全监管责任。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推动各级行业管理部门明确责任,规范、量化工作任务,建立“责任清单”和“权力清单”,使安全责任真正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头,从而杜绝推诿、失职、渎职现象,从源头建立事前追责、事故追责的责任台账,形成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七)有效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引咎辞职等问责制度。严格事故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安全生产事故,依法严肃追究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挂牌督办、安全生产“黑名单”等制度。

三、扎实推进依法治安建设

(八)抓好“两个”条例宣贯实施。积极做好《江西省公路条例》和待颁布的《江西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宣贯实施,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的落实。

(九)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制定落实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强监督检查综合统筹,探索开展暗查暗访、“四不两直”等安全生产巡视方式。

(十)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依照新《安全生产法》和交通运输行业有关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任务分工各项举措,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执法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要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及时责令相关单位进行处理和整改,实行“零容忍”。

(十一)推行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交通运输行业一线从业人员参与监督管理的积极性,推行安全生产监督举报制度,实现由“专人专干”向“群防群治”转变。

四、深入推进“五项”建设

(十二)深入推进“平安交通”建设。指导万年县交通运输局“平安渡口”创建经验总结,参加全省“平安交通”创建经验交流会。与省厅对接,研究制定全市“平安公路”、“平安港站”、“平安渡口”等建设考核评价指标,建立科学合理的“平安交通”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在全市全面推进创建活动开展。

(十三)深入推进风险防控建设。重点选择在役长大桥隧作为试点,进行风险源辨识、评估和控制,在维护和运营管理全过程实施风险管理。

(十四)深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诚信管理,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

(十五)深入推进乡镇渡口标准化建设。对照“四个一”乡镇渡口标准化建设标准,抓好2014年7个、2015年10个乡镇渡口标准化建设验收工作,加快推进全市乡镇渡口标准化建设步伐。

(十六)深入推进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在调查摸底基础上加快推进城市公共汽车客运、出租汽车、道路普货、机动车维修、汽车客运站、道路货运场站、水路普货、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8个类别交通运输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发展交通运输安全管理第三方服务机构。

五、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攻坚行动,扩大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活动成果。

(十七)深化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以道路运输平安年活动为抓手,以道路长途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危货运输、农村客运的安全管理为重点,认真履行“三关一监督”职责,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等管理制度,着重抓好驾驶员素质教育、客运站源头管理以及车辆严重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强化巩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提升监控平台实操人员的技能水平,有效发挥重点营运车辆动态监管作用。

(十八)深化水上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整治。督促水上客运、危化品经营企业等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从严从实加强监管,严把从事内河客运、危险品运输企业的市场准入关。突出“三类重点监管船舶”、“五区一线重点监管水域”和港口危化品码头及罐区等重点场所职责范围内的日常监管,重点加强景区(库区)客运船舶和水上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监管,强化危化品装卸作业管理和存储罐区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长江客运安全管理和长江散装危险化学品运输管理各项工作要求。联合地方海事部门,加大“三无”船舶、非客船非法载客、船舶超载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进一步督促乡(镇)人民政府落实监管主体责任,加大渡口渡船安全监管力度,对客运量较大的渡口、特别是学生和旅游集中地渡口要安排相应专门人员现场维持渡口渡运秩序与安全,严格落实“签单发航”制度。

(十九)深化公路和桥隧专项整治。针对公路和桥隧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落实治理的责任主体,落实维修加固和设置标志牌的监管措施,分轻重缓急,制订计划逐项治理。在建交通工程以打造“品质工程”为抓手,继续开展公路水运工程落实施工方案等专项整治活动。继续大力实施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和农村危桥改造工程,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和销号制度。要超前筹划汛期、“台风”等极端天气农村公路、桥梁安全预防和保畅工作。

六、加强安全应急教育培训

(二十)加强安全文化宣传。加强安全文化和舆论建设,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要结合第1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等主题活动,切实做好新《安全生产法》实施周年等集中宣传活动。要强化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技能,培育良好的安全生产行为习惯。

(二十一)加大安全应急培训力度。在安全应急管理、道路运输、水上交通运输、渡运管理、交通工程建设等不同领域,组织开展不同层次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重点强化企业和管理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一线重点岗位人员和一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加强应急队伍的日常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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