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1〕14号)要求,上饶市交通运输局决定对职责范围内港口经营许可等14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改为备案1项、实行告知承诺3项、优化审批服务10项)进行改革,通过优化审批服务,压减审批时限,精简审批材料,提高审批效率。现将相关事项办事指南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上饶市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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