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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饶市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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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中国银保监会上饶监管分局

关于印发《上饶市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十四五”规划,进一步推动银行信贷服务精准有效适应市场主体需要,针对小微企业首贷难问题,充分落实“几家抬”工作要求,引导银行持续增加首贷户,探索构建商业可持续、成本可接受的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有效推动无贷户向首贷户转化,使资金更多流向民营、小微企业等经营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和创新动能,更加充分发挥金融支持上饶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作用,制定本机制

一、支持对象

小微企业首贷户指首次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企业贷款的小型微型企业客户,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主。判定标准为在首次发放贷款前,人民银行征信报告中无银行贷款记录。

二、基本原则

1.市场化、法治化原则

坚持发挥市场在金融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不干预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商业银行贷款审批发放以及担保、保险等机构审批增信行为,由各方自主协商、平等合作。

2.“几家抬”原则

金融管理部门、财税部门、金融机构和产业主管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责,在监管激励引导、配套支持政策、信贷资金支持、企业辅导培育等方面形成金融服务合力,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三、主要措施

1.引导银行建立首贷户名单库,提升精准服务首次贷款企业的能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上饶市重点发展产业,以产业园区特别是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专精特新企业、产业链核心企业上下游企业、行业协会等为基础,筛选和挖掘有潜力、有市场但尚未获得银行贷款的小微企业,形成首贷培育名单。名单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

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联合上饶银保监局,依据监管部门掌握的企业经营情况,剔除已获得贷款或出现明显失信行为的企业,将名单按一定的原则下发至各银行。引导各银行基于下发名单,结合“深入社区政银企对接”专项行动、“百行进万企”活动中摸排的无贷户,以及本行结算账户企业中的无贷户,根据企业融资意愿,形成本行首贷户储备库。(市工局、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局)

2.落实银行主体责任,制定针对性的首贷户金融服务方案

引导各银行对接首贷户名单库中的企业,结合企业融资需求和经营特点,从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担保政策等方面,对企业信贷及其他金融服务进行综合评估,有针对性地制定财务管理、信贷支持、支付结算等综合服务方案。针对首贷户金融素质相对薄弱、经营管理规范性不足、缺乏抵质押物等特点,指导银行梳理匹配度高的现有产品,进一步整合并创新融资产品服务。

鼓励有条件的银行强化金融科技赋能,综合运用内外部、线上线下信息,注重考察企业真实经营情况、第一还款来源、未来发展潜力等,充分把握和准确判断实质风险,加大无抵押贷款支持力度。(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局)

3.引导银行完善内部资源配置和考核安排,加大首贷户正向考核激励

鼓励各银行将首贷户拓展指标纳入内部考核体系,加大正向考核激励,适度提高不良容忍度。改进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和流程,落实尽职免责机制,提高业务人员拓展首贷积极性。完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对首贷户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上饶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4.建立良好的首贷户拓展市场秩序

鼓励各银行结合自身定位和经营特点,细分小微企业群体,形成各具特色、错位竞争的小微金融市场格局。引导银行从企业生产经营的真实融资需求出发,有序拓展首贷户,在推动普惠金融服务增量扩面同时,切实防范过度授信的“垒小户”风险。(上饶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5.推广银保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保险的融资增信作用

引导保险公司加快开发推广适合首贷户融资需求特点的小微企业贷款保证保险产品,针对科技型小微企业项目研发、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风险提供保险服务。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保险公司深化合作,完善银保合作机制,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创新面向小微企业的保单融资产品。(上饶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6.完善金融配套政策,发挥贷款风险补偿、政府性融资担保、财政奖补对首贷户融资的风险分担功能

推动完善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管理实施细则,对银行发放的首贷适当降低利率要求、提高补偿比例。用好用足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我市再担保授信额度,健全融资担保体系,扩大融资担保覆盖面。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通过逐步减少反担保要求、降低担保费率等方式,提高首贷户融资担保服务可得性。充分运用融资担保费补贴、保证保险奖补政策,降低首贷户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信局、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局)

7.加强首贷户的辅导和培育,帮助企业提高获贷能力

通过中小企业梯度培育计划各类项目,支持企业规范财务管理和公司治理。鼓励银行加强银企互动,通过专场银企对接会、多媒体推广等方式,全方位宣传金融政策、普及金融知识、提示金融风险、稳定融资预期。引导企业诚信兴商,规范管理,合理借贷。(市工信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局)

8.加强首贷培育的数据统计工作

指导银行严格按照首贷户认定标准和银保监会首贷户统计相关报表要求,完善内部首贷统计制度规范,通过贷前查询征信报告、在内部数据系统中增设“首贷”标签等方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防止多头授信带来的重复统计。(上饶银保监局、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

9.做好首贷培育的总结宣传工作

指导银行及时总结并报送首贷培育工作开展情况,重点突出好的经验做法、可行的政策建议。结合工作成效、创新产品、特色做法、典型案例等,充分运用新闻媒体、机构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开展宣传。金融管理部门、产业主管部门等结合工作情况,择优推广。(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局)

10.建立首贷培育工作监测激励机制

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局探索建立首贷户监测分析体系,全面客观反映首贷户培育工作情况,开展监测通报。将银行首贷户培育工作情况纳入上饶银行机构综合评价、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监管评价等监管评估体系,引导银行加大首贷户培育工作力度。(人民银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局)

关于印发《上饶市小微企业首贷户培育长效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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