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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同意第四批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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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企业: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行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4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1〕321号)精神,经各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程序,同意江西正博实业有限公司玉山县利洁家政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宜和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江西荣恩轮毂制造有限公司斯沃德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鑫邦葛仙山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认定对象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含劳动派遣),机构备案号和认定职业(工种)目录、技能等级见附件,有效期3年(自20232月至20261月)。

请上述6家企业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在规定的目录中对本企业在职员工(含劳务派遣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按照“谁评价、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认定时,提前10个工作日将认定工作计划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试点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过程管理,实现全程留痕,做到可追溯、可查询,认定结束及时将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相关信息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附件:1.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号

      2.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职业(工种)目录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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