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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延长至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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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参照实施。

二、继续放宽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

2021年1月1日起,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企业在职职工申领前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三、继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

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发放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保障范围为2021年1月1日之后新发生的参保失业人员。

四、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

2021年5月1日起,继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失业保险总费率1%,其中用人单位费率0.5%,职工个人费率0.5%,延长阶段性降低费率的期限至2022年4月30日。

五、政策实施期限

上述第一至三项政策受理期限截至2021年12月31日。

如有异议,请向上饶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障科反映。

联 系 人:黄钢  黄吉雯

联系电话:0793-8326075



上饶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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