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属技工学校:
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技工院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20〕101号)文件精神,经学校申请、专家审核、网站公示,同意江西阳光技工学校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增设职业(工种),具体附后,试点机构备案号及有效期不变。
请江西阳光技工学校按照“谁认定、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本校学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试点工作,并承担主体责任。组织实施评价时,提前 10个工作日将评价工作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试点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过程管理,实现全程留痕,做到可追溯、可查询,并及时将技能等级认定的相关信息报送至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附件:江西阳光技工学校增设备案职业(工种)和等级名单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12月12日
江西阳光技工学校增设备案职业(工种)和等级名单
序号 |
职业名称 |
职业编码 |
工种名称 |
技能等级 |
1 |
电子商务师 |
4-01-02-02 |
网商 |
4级 |
2 |
计算机维修工 |
4-12-02-01 |
计算机板级维修工 |
4级、5级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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