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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上饶市2022年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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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党群工作部及人社部门,三清山风景名胜区党委组织部及人社部门,市直有关单位及高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上饶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饶发〔2019〕17号)文件精神,切实开展2022年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工作,实行全年接受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申请,视申报情况及时评审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人员应符合《上饶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培养办法(试行)》(饶发〔2019〕17号)文件规定的相应条件。

二、申报材料

1.人才认定的申请报告(内容包含申请人在饶工作单位或创办企业情况介绍、申请相应高层次人才类别认定的主要依据等)。

2.《上饶市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附件1)。

3.符合相应人才类别(一、二、三、四类)资格条件的证明,如:荣誉证书、获奖证书、任职证明、论文论著等。

4.身份证(护照)复印件,国(境)外申请人须提供合法入境工作证明(复印件)和出入境记录(复印件)以及在饶工作期间的照片。

5.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国(境)外学历学位以及省外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职业、执业)资格证书须经教育部认证或经省人社厅来赣资格确认。

6.申报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3年以上(含)服务合同(复印件)、个人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需申报单位审核并盖章,必要时须提供原件备查,申报材料按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

1.申报人将相关材料提交至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对申报人相关材料进行核实,将申报材料及电子数据报送至主管部门或辖区人社部门。市直单位直接报送市人社局。

3.各县(市、区)人社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并出具初审意见,分别填写《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附件2),将申报材料和电子数据一并报送至市人社局。

4.市人社局按照《操作细则》相关规定对申请高层次人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收集、汇总并提交评审委员会。

5.评审委员会对申报人员的材料进行复审并组织评审、出具评审意见。

6.市人社局将评审委员会评审意见提交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议。

7.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向社会公示经市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的高层次人才拟定人员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8.经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社局联合发文并公布高层次人才名单。

四、其他事项

1.各县(市、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经济试验区、三清山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和各高校可根据高层次人才申报情况适时向市人社局报送申报材料,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2022年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2.届时线上线下可同步接受高层次人才申报认定,线上系统将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另行通知。

3.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发动,认真审核把关申请材料,确保用人单位和人才本人提供的材料及信息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应政策待遇,追回各类津贴补助、追缴减免费用,并对相关人员予以通报、追责。

4.有关事项由市委人才办、市人社局负责解释。操作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市人社局人事规划科反馈。

联系人:余良照陈健

电话:0793-8176299

邮箱:srsrsj2021@163.com


附件:1.上饶市高层次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

      2.高层次人才认定申报人员信息汇总表



中共上饶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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