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29号)、《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五部门关于做好失业保险支持企业发展稳定就业岗位有关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20〕9号)和《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发〔2017〕399号)等文件精神,经审核通过,拟同意给予以下219家企业(见附件)发放一般企业稳岗返还,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天,如有异议,请向上饶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反映。
联系人:黄钢黄吉雯
联系电话:0793-8326075
附件:2021年市本级第一批企业享受一般企业稳岗返还政策的情况表
上饶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1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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