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阅读
分享到:
解读《关于落实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政策的通知》
【字体:   

一、起草背景及目的

10月30日以来,上饶市突发新冠疫情,对全市尤其是信州区、广信区、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铅山县(下称“四区一县”)的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一定的冲击。根据《上饶市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推进复工复产政策措施》(饶府字〔2021〕27号),为有效应对疫情,推动相关企业和项目尽快复工复产,市国资委联合市财政局出台了《关于落实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政策的通知》(饶国资字〔2021〕80号)。

二、主要考虑

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稳定经济增长”,聚焦保企业、保就业、保后劲,切实推进“四区一县”的复工复产工作,落实落细有关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政策,在上半年房租减免政策的基础上,继续精准惠及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确保我市政策落地见效。

三、主要内容

“四区一县”辖区内承租国有经营性房产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2个月房租,政策申请截止时间2022年1月31日。转租、分租国有房屋的,要确保免租惠及最终承租人。

小微企业按照国家统计局印发的《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认定。


链接:上饶市国资委上饶市财政局关于落实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减免承租国有房屋租金政策的通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互联网+督查
赣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