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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工信局“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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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对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的检查

(一)抽查事项:对新型墙体材料认定产品的检查

(二)抽查依据:《江西省促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2019年9月28日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正)第四条。

(三)检查主体: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检查对象: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有效期内的企业

(五)检查方式:现场检查、双随机抽查

)检查内容:

1.企业生产的产品种类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2.产品的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3.企业的主要装备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江西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目录》。

)抽查频率:每年1次

(八)工作程序:

1.制定年度抽查计划。每年3月底前按照要求,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开。

2.建立“两库”。按照要求,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检查人员名录库,并动态调整完善。

3.发起随机抽查。根据信用监管情况确定抽查比例、频次、时间和方式,通过江西省政府“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定有效期内企业,从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联系协调部门联合抽查任务参检部门进行任务审核。

4.开展检查。各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及时登陆系统领取抽查任务,严格执行抽查流程,确保监管成效,现场检查结束后登录系统录入检查结果。

5.公开随机抽查结果。按照随机抽查结果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的要求,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江西省“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接受社会监督。

6.检查结果运用。对检查发现的轻微问题要当场提出并做好指导整改工作;对较重、严重问题的及时启动行政处罚程序;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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