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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节能监察中心2018年专项监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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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2018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工信部节函〔2018〕73号)文件精神,根据《江西省工信委关于下达2018年全省工业节能监察重点工作计划暨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任务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18]218号)要求,上饶市节能监察中心及省节能总队第一小组于2018年8月6日至10日及9月20至21日对我市涉及的钢铁、水泥、造纸三个行业共计15家企业进行了节能专项监察,监察情况如下:

一、监察内容

监察组成员现场对企业的工序单位产品能耗进行了核算,核查了企业相关生产报表、统计台账、生产许可证及能源管理制度文件等材料。查勘了企业的生产线工艺情况,核算其单位产品能耗。了解了企业的能源管理情况及的节能措施情况。

二、监察结果

经监察发现,14家企业能耗达标,其中江西裕丰纸业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的机制纸和纸板工序单位产品综合能耗(瓦楞纸)为341.07kgce/t,高于《制浆造纸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31825-2015)限定值(瓦楞纸)315kgce/t,超标。

监察工作完成后,我市节能监察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于2018年10月8日对该企业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

                   上饶市节能监察中心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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