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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对困难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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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饶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贯彻中央、省、市有效应对疫情影响的决策部署,自4月13日起, 对困难企业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缓缴,切实为企业纾困解难,保障职工权益。
    根据阶段性缓缴政策规定,受疫情影响的困难中小企业,经本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自2022年4月12日起,可向当地的公积金分中心申请缓缴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满后,企业应及时恢复正常缴存,对缓缴的住房公积金足额补缴。企业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一次性补缴或分期补缴,补缴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确有困难的,由缴存单位向当地分中心申报,缓缴期满后可再延长3个月。缓缴住房公积金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上饶公积金要求各分中心加强政策宣传,主动对接服务困难企业,对于企业缓缴申请,即申请即办理,时限不超过二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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