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阅读
分享到:
2022年1月1日《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正式施行
【字体:   

《上饶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经江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电动车要注册登记后方能上路行驶

 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须注册登记后方能上道路行驶。未注册登记的,经认定为机动车的,对驾驶人处200元罚款;经认定为非机动车的,对驾驶人处30元罚款,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车辆。

号牌(或登记证)遗失、损毁的,应及时申请补发。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非机动车号牌、登记证或其他非机动车号牌、登记证的,予以收缴非机动车号牌、登记证,并处50元罚款。

购买的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不能在本市登记,销售者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的,可依法要求退换货。

驾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驾驶和乘坐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并系扣牢固。驾乘电动自行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将处20元罚款。

不得加装遮阳蓬、挡风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装置  

 禁止机动车、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安装挡风板(布)、固定手套、遮阳(雨)伞(蓬)及其固定支架等影响交通安全的装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机动车处500元罚款,非机动车处50元罚款。

交通违法行为要及时处理,十条以上未处理会扣车

 对在本市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累积达到十起以上,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接受处理的,将对机动车予以扣留。

车辆停放要整齐,逆向、骑线都会罚

 机动车停放按顺行方向或者标示方向停放,对逆向停放、骑线停放妨碍其他车辆停放的处150元罚款。

禁止买分卖分

 禁止以营利为目的介绍、替代记分行为,以营利为目的介绍、替代记分的,处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僵尸车”长期占用车位将依法拖移

 对长期占用免费公用停车资源持续停放时间超过七日的“僵尸”车辆将予以拖移。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关联稿件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赣公网安备 36110202000153号    ICP备案号:赣ICP备05005552号-1

政务微博
政务微信
互联网+督查
赣服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