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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现场三人殒命?警方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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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了博取关注、吸引流量

网民余某某利用手机拍摄现场视频

发布在某短视频平台

视频配文称

“三条人命是这样没了”

还在评论区回复网民

表示事故发生地

在贵溪市与上饶市弋阳县交界处




经核实

1月13日上午

在320国道弋阳县圭峰镇流口村某路段

一女子驾驶三轮车不当发生侧翻

造成车上两人受轻微皮外伤

余某某捏造的谣言

严重误导群众认知

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

对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和社会法治环境

造成严重损害

目前

余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并勒令其删除不实视频

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以案释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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