斑马线本是行人安全过街的保障通道,斑马线前避让行人不仅是文明的体现,更是驾驶人应尽的守法义务,不少行人通过斑马线时可能会遇到这样的情况:人行信号灯绿灯亮起时,仍会有一些右转车辆不但不停车让行,甚至与行人擦身而过,非常危险。
机动车在右转时,如若与斑马线上的行人抢道而行极易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驾驶人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灯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款之规定: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那么,你知道车辆右转时该如何礼让行人吗?
斑马线上,唯有有序礼让,通行才能更加从容,交通文明才能得以传递和提升。为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上饶公安交警将继续加强管控治理力度,通过监控抓拍、现场处罚、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提高驾驶人礼让意识,进一步规范交通秩序,多渠道、多角度宣扬文明交通理念。希望各位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共同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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