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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138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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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

138号提的答复

尊敬的叶镇平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小区车辆管理的建议”提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坚持源头管理

长期以来,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配合规划部门,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建规〔2015〕1号)要求,充分发挥城乡规划部门和公安交部门对城市交通发展的导向作用,联合开展市城区大型建筑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工作,对市中心城区10000平方米以上公建项目和30000平方米以上住宅项目实行严格的交通影响评价,对报批项目在交通组织优化、交通设施配备、停车位设置以及电动自行车、汽车充电场所和设施方面给出了合理化意见,进一步规范了新建住宅小区的交通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着重加强建设项目的停车泊位配建管理,减小项目所带来的负面影响,缓解项目生的交通量对周围道路交通的压力。

二、开展联合执法

按照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上饶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公安交警部门协助住宅小区物业管理部门或企业共同做好住宅小区的交通管理工作。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小区出入口及内部道路的交通管理;指导小区完善内外部道路交通设施、优化内部道路及停车场的交通组织和停车泊位的设置;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车辆和驾驶人,依法进行查处。具体管理流程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将小区物业所反映占用消防通道或是影响道路通行的机动车或僵尸车、报废车、无牌车等情况上报住建部门,由住建部门牵头,通知公安交警、应急消防部门、街道社会等相关部门人员共同到现场,将未按照规定停放汽车,影响道路通行的机动车进行清拖。2018年以来,针对小区内部车辆乱停乱放,公安交警部门清拖和通知车主挪车2.7万余辆。

三、积极建言献策

一是建议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增加土地供给,出台专门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立体停车场建设,提高土地空间利用效率,切实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2021年,公安交警部门积极配合市城管局完成全市9处停车场的规划建设。二是对全市老旧小区周边支路进行梳理,选择具备条件的支路划定允许夜间、周末、法定假期停车路段,明确停车时间和停放要求,设置相应的交通标志标线,允许车辆临时停放。截至目前,已在全市城镇老旧小区周边选择具备条件支路24条,允许车辆沿道路边缘单排顺向临时停放(约能停放1956辆机动车),并配套善了错时停车标牌等设施。其中,信州区在槠溪路、锦绣路、信江中路、茶圣路、鄱阳路等5条道路上设置了约507个错时停车位。三是与上饶国控畅通停车服务公司积极沟通,拟共同推行路内高于路外地面高于立体、地上高于地下差别化停车收费模式,充分发挥经济杠杆作用,增加车位周转率,减少高峰车位需求,增加自驾停车成本,倒逼车主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小区内部错时停车的措施是提高停车泊位周转率、使用率和交通需求控制的一种做法,但需要根据我市市情认真开展可行性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由政府出台相应的政策,如具备实施条件,我们将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落实工作。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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