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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第92号提案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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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政协四届六次会议

92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方乾文委员:

首先,感谢您对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改善交警执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我市中心城区店铺商户“停车难”问题

上饶公安交警部门针对“停车难”问题主动作为、因情施策,相继推出系列措施,以缓解停车难的问题。一是增设停车泊位。在辖区范围内对有施划停车位空间的商铺进行了全面摸排,充分发掘道路资源,合理施划停车泊位,做到应划尽划,通过增加停车泊位的供给,实现供需平衡,切实改善“停车难”现象。自我市“双创”工作以来,市中心城区因商铺需求施划停车泊位7500余个。二是店面商铺主动申请需求增设停车泊位的,及时予以实地调研,对确实有停车需求且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尽量予以施划。自2019年以来,店面商铺主动申请施划的停车泊位达630余个。三是免费错时停车。对市中心城区不同区域、不同路段及不同季节市民停车需求和道路交通流量变化,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前提下,科学合理的设置限时免费停车泊位和时间;对居民区相对集中区域,采取夜间错时停放措施(晚9:00—次日7:00);四是强化提醒纠违。我市中心城区店面商铺主要集中于支路、里弄小巷,对此处存在违法停车行为,第一次予以警告并提醒驾驶人限时消除违法行为。

二、关于电动自行车挂牌问题

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之规定,电动自行车属于非机动车,需挂牌后方能上路行驶,且挂牌车辆需纳入《江西省非机动车产品目录》,《江西省非机动车产品目录》公告的电动自行车外廓尺寸、整备质量、行驶速度、电瓶功率等均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要求。按照《江西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对未纳入公告目录的电动自行车,公安交警部门无法办理挂牌业务,希望您能理解。目前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已为33.51万辆电动自行车办理了挂牌业务,仅信州区、广信区就办理了22.11万辆电动车挂牌业务,在城区道路行驶的绝大多数电动自行车均为符合标准的挂牌车辆,建议在购买使用电动自行车前及时向经销商或交警部门了解车辆情况,购买已纳入《江西省非机动车产品目录》的且符合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的车辆,避免产生不便。

三、关于物流公司挂车补证难问题

机动车补办行驶证属于正常业务,办理提供身份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或公司用户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及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即可在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但2018年以来,有少数物流公司名下挂车1年之内多次补领行驶证、车牌,经查询行驶轨迹,存在克隆车辆套牌上路行驶的情况。公安部也多次下发预警通报,通报赣E牌照挂车多次补牌补证、存在套牌嫌疑等问题。同时,上饶公安交警部门多次收到江苏宿迁、泰州等地交警部门上门核查或公函核查被其查扣的涉嫌套牌挂车信息。对此,公安交警部门采取措施从源头上把控,对公安部通报有多次补牌补证记录、核查行驶轨迹有套牌嫌疑的车辆以及外地警方协查的挂车,一律通知车辆现场实车查验,消除嫌疑后正常办理补证业务。

以上答复,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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