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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关于上饶市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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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新冠肺炎疫情在各国快速蔓延扩散,韩国、意大利、伊朗、日本等疫情严重国家感染人数大幅增长,境外疫情输入的风险已经成为当前的防范重点。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市疫情防控持续向好的局面,保障广大市民和境外来饶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在严格执行《关于江西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九条措施的公告》(2020年第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境外输入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新冠指字〔2020〕40号)的基础上,现将有关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国公民和本国公民一视同仁,无差别地执行我市防控措施。要尊重外国公民的宗教和风俗习惯,及时回应外国公民的合理诉求。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按照《江西省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九条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强入境人员管理。

  二、外事、公安、卫健、海关、机场、高铁等涉外疫情防控工作部门,要严格按规定履行职责,建立联防联控快速反应机制,第一时间掌握境外来饶、返饶人员信息,并及时将相关信息推送给所在地。

  三、境外来饶、返饶人员所在地指挥部接到市涉外疫情防控工作组推送的信息后,要快速反应,及时派车派人到相应的机场、高铁站将人员带回所在地,一律实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同时由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核酸检测。

  四、各宾馆、酒店要严格执行住宿登记实名制,必须通过“饶城疫安”电子通行证扫码入住,确保入住者身份信息的真实、准确性。各地、各单位获知从境外来饶返饶人员信息后,应立即向所在地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报告,公安、卫健部门要第一时间派车将人员送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

  五、各地要严格落实乡镇(街道)、村(社区)的属地管理责任,及时排查是否有近14天内从境外来饶、返饶人员,对排查出的境外来饶、返饶人员,要一律安全转运至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进行医学观察,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指定专人专车送至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集中救治(外籍人员送市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六、对隐瞒境外旅游史(暴露史)进入上饶的人员,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拒绝配合实施隔离医学观察和隔离治疗等措施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协助强制执行。

  七、为做好外国公民疫情防控咨询服务,设立24小时涉外咨询求助热线:18279359682。指定上饶市第二人民医院为外籍入境人员的定点救治医疗机构,上饶市信州区绿町酒店为外籍入境人员的定点隔离场所。

  八、疫情期间暂不前往疫情严重国家和地区,任何人不得私自接运入境人员。

  九、各地、各单位要将防范境外疫情输入作为当前的防控重点工作,严格落实责任,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措施落实不力导致疫情扩散蔓延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附:上饶市各地卫生应急电话:

  上饶市:0793-8177206

  信州区:0793-8306267

  广信区:0793-8442974

  广丰区:0793-2652537

  玉山县:0793-2551365

  横峰县:0793-5796161

  弋阳县:0793-5821092

  铅山县:0793-5332328

  万年县:0793-3836030

  余干县:0793-3396689

  婺源县:0793-7351890

  鄱阳县:0793-6219021

  德兴市:0793-7522142

  上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应急指挥部(代章)

  2020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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