饶财农指〔2021〕91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财政局:
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市级重点帮扶村建设。根据《上饶市“十四五”乡村重点帮扶村工作实施方案》(饶巩衔字〔2021〕2号)要求,现将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市级重点帮扶村建设)资金 提前下达给你们(金额详见附件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2022年“21305扶贫”,经济分类科目列“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
请按照《江西省财政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要求,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2年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市级重点帮扶村建设)分配表
上饶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30日
上饶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1年12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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