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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数字文化创意设计)专项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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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丰区、鄱阳县、婺源县财政局:

根据《江西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数字文化创意设计)专项资金的通知》(赣财文指[2022]41号)文件精神,现下达你单位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数字文化创意设计)专项资金  万元。政府预算支出功能分类科目请列入2023年“2070199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相关项,市县补助收入请列“110024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科目,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请列入“51301上下级政府间转移性支出”。市财政下达指标文件后,市级主管部门原则上应在7日内下达政策要求、任务清单。

请切实加强资金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接受审计、监察等有关部门的监督。对于虚报、冒领、挤占、挪用、套取财政专项资金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附件:1.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数字文化创意设计)专项资金分配表

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上饶市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  

附件1:

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资金(数字文化创意设计)分配表

单位:万元

序号

县(区)

分配金额

1

广丰区

15

2

鄱阳县

30

3

婺源县

15


合计

60


附件2: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项目名称

2022年省级公共文化与旅游(数字文化创意设计)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

上饶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

实施单位


项目资金(万元)

年度资金总额


其中:财政拨款


上年结转

75

其他资金


年度绩效目标

推动我省数字文化产业、文化创意产业加快发展。根据《江西省公共文化建设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对5个数字创意设计产

业项目进行扶持激励。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成本

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数字文化创意设计项目扶持成本

≤15万/个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数字文化创意设计项目数量

5家

质量指标

扶持资金到位率

≥90%

时效指标

扶持资金及时率

名9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文化产业经济收入同比增长率

≥10%

当地经济社会发展

促进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扶持企业满意度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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