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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贯彻《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攻坚行动方案》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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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及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要求,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对标先进地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着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奋力打造“全省一流、可比浙江”的营商环境,为促进我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压实责任

各指标牵头单位要切实发挥第一责任单位作用,加强组织领导,配齐工作力量,细化工作举措,完善推进机制,强化改革攻坚,指导和督促县(市、区)推进,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落实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主动对接落实,推动本系统合力推进各项举措落地见效。

三、定期调度

发改委建立每季度末统筹调度机制,适时将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并通报各地各部门,并将有关情况梳理汇总后报市营商办,各指标牵头部门做好牵头调度工作,每季度最后一个月20日前向营商办报送本指标推进情况。

四、营造氛围

发改委要会同相关单位,组织新闻单位,通过多种形式宣传报道行动进展成效、典型案例等,大力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附件: 1.企业开办及注销攻坚行动方案

2.获得电力攻坚行动方案

3.获得用水用气攻坚行动方案

4.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方案

5.纳税攻坚行动方案

6.跨境贸易攻坚行动方案

7.办理破产攻坚行动方案

8.获得信贷攻坚行动方案

9.保护中小投资者攻坚行动方案

10.执行合同攻坚行动方案

11.劳动力市场监管攻坚行动方案

12.政府采购攻坚行动方案

13.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攻坚行动方案

14.政务服务攻坚行动方案

15.知识产权攻坚行动方案

16.市场监管攻坚行动方案

17.包容普惠创新攻坚行动方案


附件1

企业开办及注销攻坚行动方案

市场监管局牵头)

一、总体目标

持续推进“减材料、减流程、减时限、减费用、优服务”提升企业开办及注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实现企业开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进一步整合优化企业设立、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等企业开办事项,2021年底前办理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二、主要举措

(一)优化开办企业环节

1.线上“一网通办”。依托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专区,整合各类企业开办事项和网上服务资源。推行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可在线上“一表填报”申请办理。(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人社税务局、市公积金中心按职责分工负责)

2.线下“一窗通办”。在各级行政服务中心建设“自助服务区”和“开办企业服务综合窗口”,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集成服务”。整合开办企业所需的申报材料,打造一套标准化表格,申请人一次性提交所有材料,综合窗口人员经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将申请材料流转至相关部门审批。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实施审批,多部门联合办理事项由最终环节审批部门负责归总核验并转交综合窗口。并向申请人一次性发放营业执照、公章、发票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3.线上线下融合办。适应不同企业需求,对暂时不能实现电子签名的相关投资人或者其他企业,提供线上审批、线下取件融合办理模式。对全流程网上办理营业执照的新开办企业,可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并提供窗口打印纸质营业执照、同城快递送达服务(市场监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一次联办”全准营。从“办成一件事”出发,对流程进行革命性再造,打通营业执照、发票申领、印章刻制、企业参保、公积金缴存等业务全流程,整合食品、药品等审批事项,推进“一照含证”或“1+N”(一个营业执照和多个准营证件)多证联办审批模式,实现准入、准营“一件事情、一次办好”。(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市人社局税务局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提高开办企业效率

1.减少材料。对相同材料、近似表单进行压缩整合、全程复用,仅需在企业登记环节进行业务数据采集即可。(市场监管局牵头,公安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分时办理同质同效。新开办企业办理营业执照、领取公章后,间隔一定期限后办理“首次申领发票”“首次员工参保登记”的,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相关业务全面整合在“线上一网、线下一窗”办理,在“线上一网”提供分时办理路径,“在线下一窗”提供分时办理服务,企业登记环节控制在0.5个工作日,其他环节办理时间合计不超过1个工作日,与“一网一窗全环节办理”确保同质同效。(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提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经营范围登记智能化水平。全面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不断优化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业务系统功能,减少“近似名称”人工干预,加强知名企业字号保护,提供经营范围和企业名称行业规范表述条目的搜索、查询、填报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三)提升流程环节服务水平

1.提升公章刻制服务水平。实施公章刻制业特种行业许可证审批告知承诺制,全面放开公章刻制业市场,对公章刻制企业进行规范管理,引导公章刻制企业降低价格、提升服务。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免费为新开办企业刻制首套基础公章。进一步简化办理公章刻制证明材料,企业通过“一网通办”平台申请刻制公章,不再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以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等)的身份证明材料。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优化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服务。简化首次申领发票办理流程及申请材料,实现企业开办“一表集成”。自愿选择领用税控开票设备,新开办企业可选择“先买后抵”的方式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也可向税务机关免费领用税务Ukey。积极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基本实现新办纳税人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市税务局负责)

3.提高企业社保经办服务信息化水平。新开办企业社保登记纳入我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推出社保网上服务大厅,推进高频社保业务网上办、手机办。市人社局负责)

4.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依托全省电子政务共享数据平台,丰富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办理种类,优化线下业务申请材料和流程,构建便企利民服务新模式。不断推动住房公积金数据共享。推进全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有业务系统与全“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政务数据共享平台、“赣服通”系统实现应接尽接、政务服务事项应上尽上。市公积金中心负责)

(四)提升企业注销效率

1.提升企业注销登记效率。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清算组信息和免费发布清算公告,将普通注销登记时间压缩至2个工作日内(不包括公告时间)。建立容错机制,对于被终止简易注销登记的企业,允许其符合条件后再次依程序申请简易注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提高清税办理速度。进一步简化税务注销前业务办理流程,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的纳税人,持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裁定书向税务机关申请税务注销的,税务机关即时出具清税文书,按照有关规定核销“死欠”;对符合条件的非正常状态纳税人,在办理税务注销前,解除非正常状态时,批量补办纳税申报;纳税人办理税务注销前,无需向税务机关提出终止“委托扣款协议书”申请,税务机关办结税务注销后,委托扣款协议自动终止。(市税务局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简化社保、海关等注销程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平台共享的企业注销信息,对没有社保欠费的企业同步办理社保登记注销,无需申请人进行申请。办结各项海关手续后,海关依法主动注销备案登记的,无需申请人提供材料,申请人现场申请注销海关备案登记的,仅需一份注销申请书。(市人社局上饶海关牵头,市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企业开办提升表

  

升级版

办理环节

线上1个环节:企业注册一网通办,集成办理。

线下2个环节:企业登记1个环节;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社保登记、住房公积金等开办事项同步并联办理

提交材料

1套表格

开办成本

一套基础公章(180元);鼓励有条件的地区首套基础公章由政府买单,实现企业开办0成本

企业免费领取税控UKEY,或通过“先买后抵”的方式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办理时间

1个工作日以内

企业登记领取营业执照0.5个工作日,其他事项同步并联办理0.5个工作日


附件2

获得电力攻坚行动方案

国网上饶供电公司牵头)

一、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在全范围内实现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电报装“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以下简称“三零”)服务,高压用户用电报装“省力、省时、省钱”(以下简称“三省”)服务;因地制宜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到160千瓦;全城乡一体化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年均压缩8%以上,用电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获得电力”整体服务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获得电力流程

1.压减用电报装环节。对10千伏普通高压用户,取消设计审查和中间检查环节,办理环节压减为“用电申请、供电方案答复、竣工验收、装表接电”4个环节。对于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办电环节压减为“申请受理、供电方案答复、装表接电”3个环节;对于具备直接装表条件的低压小微企业和居民用户,进一步压减为“申请受理、装表接电”2个环节。国网上饶供电公司负责)

2.全面推广线上办电服务。提供“赣服通”、“网上国网”APP等线上办电报装渠道,持续宣传推广应用,深入做好用电报装在线化、定制化、透明化“不见面”服务。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负责)

3.推进政企办电信息共享。完善电力信息系统与政务信息平台数据共享渠道,在线获取和验证营业执照、身份证件、不动产登记等用电报装信息,开展房产与电表联合过户。实行涉电工程行政审批申请“一窗受理”,各相关部门线上并联审批,审批结果自动反馈供电企业,审批流程公开透明,用户可在线查询。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压减获得电力时限

1.实行业务限时办理。用户通过政务服务大厅、供电营业厅、“赣服通”、“网上国网”APP等线上线下渠道提交用电申请,供电企业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手续完备后受理申请,对于低压小微企业,供电企业合计办理时间压缩到6个工作日以内;对于10千伏高压单电源、双电源用户,供电企业合计办理时间分别压缩到22、32个工作日以内。国网上饶供电公司市政务服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压减涉电行政审批时间。各设区市政府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出台本地区简化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具体实施办法,对电力接入工程规划许可、涉电施工许可、占掘路许可等行政审批手续实行线上申请、限时办理和并联审批,将低压、10kV电力接入工程审批时间分别压减至5个、10个工作日以内。对符合条件的低压短距离电力接入工程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等方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业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降低获得电力费用

1.优化接入电网方式。推广应用供电方案辅助编制,利用信息化手段自动生成最优方案,减少人为干预,实现供电方案编制公开透明。根据各地城乡电网网架结构情况,逐步提高低压接入容量上限标准,原则上城(郊)区等城市地区100千瓦及以下、工业园区或城市工商业聚集区160千瓦及以下小微企业用户,采取低压方式接入电网。国网上饶供电公司负责)

2.延伸电网投资界面。各设区市政府与供电企业应共同推进,因地制宜适当延伸电网企业投资界面,对涉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项目可优先延伸。对于低压零散居民用户和低压小微企业用户,将投资界面延伸至用户红线(含计量装置)。国网上饶供电公司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引导管沟廊道共建共享。各县(市、区)政府统筹市政综合管廊建设,合理布局、提前预留电力管廊资源,供电力用户租用或购买。统筹区域用电需求,引导用户合建电缆管廊、共享通道资源,减少用户一次性投入。各地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推进综合管廊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国网上饶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高供电可靠性

1.加强配电网规划建设。各供电企业要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用电需求,深入诊断配电网网架结构和现状条件,科学制定配电网规划和建设方案,推动项目及时落地,持续提升供电能力。市、县两级电力发展规划重点开展城乡电网升级改造、增量配电网等专题研究。国网上饶供电公司、市发改委负责)

2.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加大对违章作业、野蛮施工、违规用电等行为的督查力度,减少因违规施工导致的停电时间和次数。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好用电保障,强化计划检修管理,推广不停电作业技术,提升配网智能化、自动化水平,减少停电时间和次数,2021年底前,全城乡一体化用户平均停电时间年均同比压缩8%以上。国网上饶供电公司负责)

(五)提高用电信息透明度

1.实行办电信息透明公开。通过供电营业厅、“网上国网”APP、95598网站、政务服务网站等线上线下渠道公开电费电价、服务流程、作业标准、承诺时限等信息并及时更新。根据客户办电需求和相关规定,依客户申请提供所在供电区域内电网可开放容量等特定信息。国网上饶供电公司负责)

2.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各县(市、区)行政审批相关部门要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发布涉电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及提供告知承诺书格式本文,通过负面清单、标准规范等形式明确准予审批的条件、技术要求、费用标准及应提交的名称、方式和期限等。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降低用电成本

1.扩大市场化交易。有序开放发用电计划,扩大用户参与范围,丰富交易品种,持续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规模,不断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加强市场主体信用履约和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国网上饶供电公司负责)

2.提供用电成本分析。通过电力大数据技术为客户提供用能分析,提出综合能源利用改造等建议,并按照客户需求提供业务代办服务,降低用电成本。国网上饶供电公司负责)

3.规范转供电电费执收。进一步强化监管力度,加大政策宣传,确保各转供电主体及时将国家降电价政策红利足额传到至终端用户,切实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国网上饶供电公司负责)


供电企业办理用电报装业务的环节和时限目标

单位:工作日

客户类型

供电企业各环节办理时间

全过程办电平均时间

全过程办电最长时间(2020年/2021年/2022年)

业务

受理

供电方案答复

设计

审查*

中间

检查*

竣工检验和装表接电

合计办理

时间

低压小微企业

1

2

3

7

25/20/15

高压单电源

1

10

3*

2*

6

17(22*

40

60

高压双电源

1

18

3*

2*

6

25(30*

55

80

注:1.低压客户指采用380伏及以下电压供电的客户,高压客户指采用10千伏电压供电的客户。

2.对于10千伏供电的非重要客户,结合典型设计推广应用情况,取消“设计审查”“中间检查”环节。

3.“全过程办电平均时间”、“全过程办电最长时间”适用于10千伏及以下客户




附件3

获得用水用气攻坚行动方案

市城管局牵头)

一、工作目标

以方便企业获得用水用气为重点,从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改进服务、规范行为等方面入手,不断优化企业用水用气办理流程,2021年底前,将城市用水用气报装环节均减少到3个(含)以下,进一步压缩报装时限,提高报装效率,精简优化审批事项,健全“一站式”办理和“互联网+”服务机制,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获得用水用气流程

1.纳入审批系统。将工程建设项目的供水供气报装纳入审批管理系统,推进工程建设项目的供水供气报装服务入驻各地政务服务大厅,通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负责供水、供气报装事项的审批。

2.精简申请材料,推行“容缺受理”制度。用水用气报装中,国家、省对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规定有变化的,各地应及时进行调整或取消。按照能减的一律减化的原则,统一、规范报装所需申请材料,不向申请企业提出没有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或资料要求。积极探索推行容缺受理制度,不影响项目合法性、安全性、技术可靠性的材料,允许申请企业在规定期限内补齐。

3.开展并联审批、同步办理。对用水用气接入外线工程规划许可、涉路施工许可、绿化许可、占掘路许可等行政审批环节实行限时办理、同步办理和并联审批,原则上1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部许可审批。对200米以内用水用气接入工程实行备案制,由工程建设单位承诺破路、破绿、占路保护不低于原设计标准的恢复方式即可先行施工,政府相关部门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建设单位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如有不实按规定采取相应惩戒措施。各市、县(区)政府按照“能简则简、能并则并”原则,出台本地区简化用水用气接入工程行政审批具体实施办法。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城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指导)

(二)压缩用水用气报装时限

认真梳理和分析报装各环节要求,进一步减少城市用水报装环节和办理时限,2021年底前,将城市用水报装环节从6个减少到3个(含)以下(用水申报、查勘设计工程施工、验收通水),时限由12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不包含商业谈判、办理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工程施工等时长);将城市用气报装环节从6个减少到3个(含)以下(用气申报、查勘设计工程施工、验收通气),时限由10个工作日减少到7个工作日(不含商业谈判、办理相关行政审批和工程施工等时长)。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市城管局负责指导)

(三)提升用水用气报装服务水平

1.优化用户办事体验。推进用水用气接入服务标准化,提供办理进展可查询服务,做到接入标准、服务标准公开透明。开展延伸服务,为用户接入、工程安装、器具配套等一站式服务。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开所需办理事项的申请资料、办事程序、服务内容、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等,加大对有关政策、标准、流程的宣传。

2.大力推动网上服务。完善官方网站供水供气服务板块业务功能,实现线上业务咨询、投诉、报装、查询、缴费、发票下载、信息变更等业务办理。

3.强化事前事后服务。推出用户“最多跑一次”的服务承诺,积极探索推行“提前介入、提前指导”的前置咨询服务,通过技术咨询、现场答疑、确认条件等举措提高服务质量。强化投诉处理,针对用户服务投诉,要求3个工作日内办结,做到投诉回访率、投诉办结率、办结及时率“三个10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市城管局负责指导)


上饶市企业办理用水、用气事项表

攻坚行动方案)

序号

环节

相关事项

办理时限

备注

1

用户

申请

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当日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一次性告知用户

1个工作日

2

勘查设计工程施工

供水、供气企业按照与用户的约定时间进行现场勘查,组织技术评估,确定供水、供气方式,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概预算等;用户签订合同、办理完相关行政审批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开工建设

一般项目5个工作日内完成勘查设计,特殊及复杂项目按工程合同执行

工期按合同执行

3

验收通水、通气

验收合格后通水,通气

1个工作日


附件4

不动产登记攻坚行动方案

市自然资源局牵头)

一、工作目标

在全面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抵押登记2个工作日办结的基础上,2021年底前基本实现一般不动产登记3个工作日内办结,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查封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结,优化完善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持续提升窗口功能,各设区市本级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二、主要措施

(一)优化线下“一窗受理、并行办理”

不动产登记机构、房屋交易管理部门、税务部门应将涉税的登记业务全部纳入登记、交易、缴税“一窗综合受理”窗口,实行“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把登记、交易、缴税业务作为“一件事”办理,精简业务环节,优化业务联办,提高办理效率。全面推行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网过户协同联办,实现“一链办理”,做到让群众只跑一次。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加快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

加快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建设进程,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与相关部门加强信息互通共享,做到通过网上开展身份核验与信息查核,加快实现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网上受理、网上审核等线上服务。通过通过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多渠道,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权利人可以查询自己名下的不动产登记资料。扩大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应用面,加强部门间互通共享互认,在户籍办理、银行抵押、市场主体注册等领域推广应用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进一步便民利企。市自然资源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优化登记纳税服务联办

实现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与税务征管系统对接互通。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受理登记申请后,通过系统将征税所需信息分发给税务部门,税务部门依据接收的相关申报信息进行征税,并实时将完税结果信息通过系统反馈给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完税结果信息登记发证,不再收取纸质缴税凭证。2021年底前,各县〔市、区〕城区不动产登记数据库与税务部门价格评估及征收数据库实时对接,实现登记、缴税的全程网上办理。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创新核税审查方式

提交申请材料、税务评估或价格认定等合并办理,提高存量房尤其是企业非住宅价格评估效率,放宽转移过户清税前置条件,简化办理环节。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实行抵押登记延伸服务

加大不动产抵押登记在银行业金融机构网点延伸服务建设力度,在银行业金融机构设立抵押登记服务窗口,深化业务协同,做到申请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材料,申请人无需再跑登记窗口,实现抵押登记与抵押贷款业务“一站式”服务,提高办理效率,减少企业和群众来回跑。市自然资源局上饶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提升土地管理质量

健全地籍调查工作机制,加快建设全业务类型、全生命周期、全地域覆盖的自然资源和不动产地籍数据库。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农转用审批、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土地供应、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确权登记等土地、规划管理各环节要规范开展地籍调查,统一调查名目、地物标识、技术标准、成果管理和数据入库,做到地籍成果共享沿用。在宗地、房地一体不动产单元新设或变更时,编制统一的不动产单元代码,建立不动产单元表。不动产单元代码要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有偿使用合同(划拨决定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抵押合同、完税凭证、登记簿册证等材料中予以记载,用不动产单元代码关联不动产交易、税款征收、确权登记等各项业务,实现“一码关联”。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5

纳税攻坚行动方案

市税务局牵头)

一、工作目标

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2021年底前,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10小时以内;持续拓展优化“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清单,实现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确保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5个工作日。

二、主要措施

(一)减少纳税次数

推进电子税务局与政务服务网无缝对接,着力打造“456”便利化纳税缴费格局,实现四种“实体、网上、掌上、自助”纳税缴费渠道,五种“税务(银行)窗口、电子税务局、微信、手机APP、自助终端”纳税缴费方式,六种“现金、银行转账、POS机、微信、支付宝、二维码”纳税缴费手段,推行综合申报。进一步简并征期,将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印花税(按次申报的除外)、土地增值税等四个税种统一按季申报。纳税人在申报上述四个税种时,可选择通过电子税务局进行税种综合申报,实现“一张报表、一次申报、一次缴款、一张凭证”。简化财务报表报送,在上饶市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规定应当报送财务报表的,实行按季报送。除全国千户集团总部及其成员企业外,取消报送纳税人根据所适用会计制度编制的相关附表以及会计报表附注、财务情况说明书、审计报告等资料,由纳税人留存备查。市税务局负责)

(二)压缩办税时间

持续拓展优化“最多跑一次”、“一次不跑”清单,实现90%以上办税事项一次办结。动态调整办事指南和税收优惠政策及便利化措施手册,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税务网站、“两微一端”、12366纳税服务热线、电视、广播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渠道、广覆盖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进一步提升税收宣传覆盖面。推出预约叫号、智能排号服务,提供电子税务局、市税务局网站、办税服务厅、智能导税台等方式多渠道查询和获取需要携带的涉税资料,并根据预约办税情况和办税服务厅排队等候情况,合理调配窗口资源。拓展网上申报更正业务范围,实现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网上撤销、更正申报。继续拓展“非接触式”纳税缴费渠道,升级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网上办理,2021年底前,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基本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年纳税缴费时间压减至110小时以内。市税务局人行上饶市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减轻税费负担

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动态更新税费优惠政策指引,加强与人社部门、医保部门和税务部门间合作与数据共享,不断精简优惠办理程序,推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深化大数据分析和应用,依据本业务实际,编写优惠政策应享未享和违规享受风险监控指标,实现风险扫描,风险应对,成果检验全过程监控;利用大数据平台网格化管理功能,开发相关政策监控功能模块,实现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市县级实时监控,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对违规享受的及时提示纠正和处理。针对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最新政策调整、疫情防控企业增值税留抵退税等优惠政策,及时分析政策内容,确定调整需求,确保在政策执行前如期完成电子税务局改造,让纳税人和缴费人及时享受到优惠政策。市税务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人社局市医保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优化税后流程

实行增值税留抵退税网上申报、审核及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缴纳税款后网上更正申报,提高退税效率。加强与人民银行沟通协调,畅通电子退税渠道,杜绝不必要纸质资料的报送,确保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及时获得退税款。加强与商务、人民银行、海关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扩大数据共享,实施出口退税大数据智能监管,提升监管精准率,加快出口退税进度,确保正常出口退税业务平均办理时间不超过8个工作日,一类出口企业不超过5个工作日。优化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流程,多部门联动,减少不必要流转环节,将获得退税时间进一步压缩。市税务局市商务局人行上饶市中心支行上饶海关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规范税收执法

更新全税务机关权责清单,积极运用税务总局发布的税务行政执法案例,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和执行标准;运用兼顾法理情的审慎包容监管,不搞简单粗暴、选择性、一刀切的随意执法,持续优化税务稽查执法方式,努力实现对市场主体干扰最小化、监管效能最大化;全面深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税务执法公开、公平、公正;优化纳税服务投诉管理,建立和完善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缴费人咨询、投诉、举报等涉税涉费诉求的多渠道接收、快速转办、限时响应、结果回访、跟踪监督、绩效考核机制。全面落实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广泛宣传纳税信用修复的条件、流程等,引导纳税人及时纠正失信行为,按照纳税信用修复范围及标准调整相应纳税信用评价指标分值,重新评价纳税人的纳税信用级别,帮助失信纳税人重塑信用。市税务局负责)


附件6

跨境贸易攻坚行动方案

市商务局牵头)

一、工作目标

对标沿海口岸先进经验,着力优化口岸监管与服务,促进口岸通关提效降费,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服务功能,打造与上饶“四最”营商环境相适应的“功能齐全、通关便捷、办事高效、服务周到”的通关环境和服务体系。2021年底,全实现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不含国内运输段)不超过26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不超过0.8小时,进出口环节合规成本进一步降低,跨境人民币业务服务实体经济水平、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措施

(一)深化简政放权,提高涉企办事效率

1.清理海关证明事项,推进证照分离。分批次做好相关证明事项的清理工作,及时调整相关业务流程及监管模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对涉及跨境贸易审批事项实施“优化审批服务”改革。上饶海关负责)

2.简化相关事项备案管理。取消减免税备案,申请人在首次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手续时,提交相关资质材料后实行一次性办理。取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核准行政许可事项,改为备案,与出口食品原料种养殖基地备案一同下放至隶属海关审核办理。取消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有效期,改为长期有效。上饶海关负责)

3.精简加工贸易办理手续。取消相关作业环节,实现6项业务一次申报审核。对企业申报数据实施参数判别、分类审核。提高系统智能化审批比重,取消逐票人工审核,加快办理速度。上饶海关负责)

4.调整实施检验进口商品目录。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进一步降低企业通关成本。上饶海关负责)

5.减少随附单证和证明。企业在进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装箱单,出口申报环节免予提交合同等商业单证;取消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时提供的“合法行使知识产权的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等证明。上饶海关负责)

6.进一步简化跨境人民币结算流程。支持单证电子化审核。境内银行可通过审核企业提交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电子单证或电子信息为企业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人行上饶中心支行负责)

(二)推进改革创新,提升企业“获得感”

1.积极推进口岸“三同”试点。按照“进境与沿海同价到港、出境与沿海同价起运、通关与沿海同等效率”的要求,根据市场反馈信息,及时调整完善政策,实现降低物流成本、提高通关效率、做大外贸总量的目标。市商务局上饶海关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口岸通关便利化政策措施宣讲。加大进口集装箱物流与海关通关手续并行操作、“提前申报”“两步申报”通关模式应用、原产地自助打印等便利化措施宣传力度,让更多企业享受改革红利。引导符合条件的高级认证企业应用免担保模式开展两步申报;帮扶指导企业应用保函或保单开展两步申报。市商务局上饶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建立重点商品进出口绿色通道制度。在全各业务现场开设进出口绿色窗口,加大对防疫物资、农产品、重点企业原材料、生产设备及关键零配件等物资进出口支持力度;对外公布通关联络员,实时帮扶企业解决通关问题。上饶海关负责)

4.全面推进查验作业改革。大力推进“智慧监管”,充分利用H986等机检设备实施非侵入式查验作业。推广应用新一代查验管理系统,进一步提高查验效率。上饶海关负责)

5.推进加工贸易集中审核作业改革。在海关总署统一部署下,构建新型保税监管作业模式,实现我保税监管的无纸化、集约化、智能化和一体化,进一步提升企业开展加工贸易业务的办事效率和监管效能。上饶海关负责)

6.推动更高水平贸易投资人民币结算便利化。优质企业可凭《跨境人民币结算收/付款说明》或收付款指令,直接办理货物贸易、服务贸易跨境人民币结算,以及资本项目人民币收入在境内的依法合规使用。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可按相关规定凭交易电子信息办理经常项目下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人行上饶中心支行负责)

(三)优化便利化服务,提升企业通关效率

1.落实全对外贸易会商协调机制。积极发挥对外贸易会商协调机制作用,不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协调解决跨境贸易营商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市商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上饶海关市税务局人行上饶中心支行等有关单位配合)

2.巩固压缩整体通关时间。加强各口岸部门协作,运用科技手段开展监控,鼓励企业采用“提前申报”方式办理通关手续。全年实现我进口整体通关时间(不含国内运输段)不超过30小时、出口整体通关时间不超过1小时的目标。市商务局上饶海关按职责分工负责)

3.简化生产物资查验手续。在疫情期间,对企业生产急需进口的机器设备、原材料,提供优先查验和货主不到场查验等措施;如需送实验室检测的,可凭有资质的第三方认证、检测报告或企业质量安全自我声明,降低送检比例。上饶海关负责)

(四)规范口岸收费和作业,降低企业通关成本

1.持续开展口岸收费清理工作。认真落实口岸收费公示机制,及时在政府网站和各口岸办事大厅动态更新口岸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确保清单外无收费。市财政局牵头,上饶海关市发改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落实口岸限时作业标准工作机制。按照口岸属地管理原则,严格落实口岸限时作业标准,对机场、港口、铁路场站等细化靠泊、装卸、场内转运、吊箱移位、掏箱、提箱等作业时限标准并动态公示。(市商务局、上饶海关负责)

(五)完善口岸软、硬件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信息化水平

1.加快推进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按照国家口岸管理办公室统一部署,丰富完善服务功能,积极开展新上线功能宣传和培训,帮助外贸企业通关业务网上办理。市商务局牵头,上饶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人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车务段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7

办理破产攻坚行动方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

一、工作目标

依法及时受理破产案件,推进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实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健全破产管理人管理机制,建立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压缩破产案件审理周期,降低破产费用成本,进一步缩短债权人收回债务所需时间,债权回收率、破产法律框架质量指数力争进入全国前列。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破产案件审判质效

1.加强破产审判力量。探索在破产案件受理数量多、破产审判工作开展较好地区的中、基层法院设立专门破产审判机构或专门合议庭、审判团队,提升破产审判的专业化水平。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深入推动“执转破”。完善执行与破产工作的有序衔接,加强对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工作的指导、调研。加大执转破的审查工作力度,确定执转破工作试点法院,对全各级法院执转破典型案例、工作经验及时总结,并交流推广。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3.缩短破产审理时限。建立破产案件繁简分流、快速审理机制,扩大适用快速审理的破产案件范围,缩短案件审理周期。注重发挥和解程序简便快速清理债权债务关系的功能,鼓励当事人通过和解程序或者自行达成和解的方式,实现各方利益共赢。探索建立适用于“僵尸企业”司法出清工作指引,加快对“僵尸企业”的清理。探索构建企业破产预重整机制,将破产重整程序中的部分流程移至重整之前,提高重整效率。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二)降低办理破产成本

1.减免相关税费。规范破产程序中的涉税事宜,依法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破产财产处置优先采用网络拍卖,有效提升破产财产处置效益,进一步降低评估及拍卖费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税务局负责)

2.提高破产回收率。利用企业破产中权益、经营管理、资产、技术等重大调整的有利契机,对不同企业分类处置,实现并优化资源重新配置。依法适用关联企业合并破产、行使破产撤销权和取回权等手段,查找和追回债务人财产,提升债权回收率。(全各级法院负责)

3.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强破产审判信息化建设,推动线上办理送达、公告、债权人会议、资产变现,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服务法官、服务破产工作的效能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健全破产管理人机制

1.强化破产管理人队伍建设。加强对破产管理人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破产管理人的管理、业务培训等方面的作用。出台《关于规范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推进管理人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市场化和信息化。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大力支持破产管理人工作。支持破产管理人开展破产企业的清算和重整工作,积极配合破产管理人依法申请查询破产企业注册登记、社会保险费用缴纳、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知识产权等信息。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上饶银保监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建立破产处置联动机制

建立府院联动机制。2021年6月底前,建立市、县(区)级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统筹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涉及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税收处理、资产处置、金融协调、信用修复、打击逃废债、变更注销、中介管理、费用保障等问题。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单位配合


附件8

获得信贷攻坚行动方案

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一、工作目标

推动小微企业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较年初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较年初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不低于年初水平。办贷流程进一步优化,融资成本进一步降低,全面推动和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质效。全新增信贷投放增速排名保持全第一方阵。

二、主要措施

(一)实施融资供给优化工程

1.认真落实定向降准政策,鼓励金融机构将降准释放资金优先用于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信贷投放。引导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资金,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信贷支持,并适当降低融资成本。人行上饶中心支行负责)

2.支持银行业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持续开展“首贷提升”行动,继续开展商业银行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工程,进一步提高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无还本续贷和首贷比例。上饶银保监分局人行上饶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充分发挥绿色信贷支持绿色产业主渠道作用,推动绿色信贷发展。加强绿色信贷产品创新成果复制推广,为节能环保等绿色产业提供更大信贷支持。定期更新绿色项目库,加强绿色产业投融资需求对接。鼓励银行机构创新开发各类生态产品权益类信贷产品。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分局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实施金融产品创新工程

1.大力推广应用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动核心企业与平台开展系统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与财政、发改、税务等部门合作,大力推广“政采贷”“信易贷”“银税互动”等金融产品。人行上饶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税务局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快出口信用保险服务创新,大力推广“关助融”“四单融合”等合作模式,缓解产业链外贸企业融资问题,推动“中国信保小微学院”“资信红绿灯”等线上平台创新,防范企业外贸风险,助推重点产业链外贸企业“走出去”。上饶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3.结合全重点产业链,以产业链龙头企业为核心,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金融创新,对链上企业提供信贷、结算、科技平台等综合化金融服务。上饶银保监分局人行上饶中心支行市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实施融资成本下降工程

1.引导银行业机构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为基础,用好普惠金融定向降准政策,合理确定小微企业贷款利率。人行上饶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小微企业融资收费治理,规范银行服务收费行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上饶银保监分局负责)

3.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暂时遇到困难的实体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一企一策”区别对待,不盲目抽贷、断贷、压贷。上饶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4.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做到“应延尽延、应信尽信”。人行上饶中心支行负责)

(四)实施融资效率提升工程

1.积极创建“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引导金融机构入驻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打造成集信贷融资(含首贷和续贷业务受理)、保险服务、政策宣传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金融服务延伸平台。上饶银保监分局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强融资业务与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融合,挖掘自身金融数据和外部征信数据资源,提高贷款需求的响应速度和授信审批效率。利用工商、税务、法院、人行征信、第三方征信数据等金融科技手段进行客户筛选,识别客户风险,减少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市政府金融办上饶银保监分局人行上饶中心支行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指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外公示市、县分支机构审批权限清单和授信条件及材料清单,对内公示尽职免责清单。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改造业务流程、优化权限管理、融合线上线下等方式,推进“一次调查、一次审查、一次审批”的模式,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实施模板化运作、批量化审批,切实提升信贷审批效率。建成一批信贷服务“最多跑一次”网点示范窗口、完成一批“最多跑一次”信贷业务或者事项、探索一批大数据运用的金融产品。上饶银保监分局人行上饶中心支行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实施金融配套巩固工程

1.深入开展“金融保链强链行动”,创新开展常态化政银企对接活动,破解企业不了解政策和银行“不愿贷”难题。市政府金融办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构建多层次的融资担保体系,引导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发挥增信、分险作用,积极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融资担保服务,扩大担保放大倍数,减少或取消物权抵押、质押反担保要求,并降低担保费率。(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银行机构与政府续贷周转金运营机构加强合作,完善业务合作流程,提高续贷周转金周转效率,切实降低企业过桥成本。市政府金融办上饶银保监分局市财政局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完善信贷风险分担机制。依托现有资金渠道设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对银行、融资担保公司等为科技型、制造业中小微、民营企业提供贷款给予风险补偿。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上饶银保监分局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强化信用信息应用。加强政务服务有关部门与银行业金融机构互动,扩大征信系统信息覆盖面,持续采集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环保处罚等公共信息、住房公积金中心缴存信息、供水供电等公用事业信息,提高数据共享水平。通过互联网、个人信用报告自助查询机、现场柜台服务三种渠道为信息主体提供征信查询服务。合规培育征信公司,解决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市发改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人行上饶中心支行,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9

保护中小投资者攻坚方案

市政府金融办牵头

一、工作目标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加快我市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运作、政策扶持”的原则,充分发挥资本市场在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等方面的重要作用为方向,加快推进企业改制上市、再融资、并购重组及创新发展,开展多渠道、所形式促使企业改制、上市,扩大资本市场“上饶板块”。

二、主要举措

1.加大后备培育力度。扩大完善上饶市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由市政府金融办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内企业进行全面摸排和梳理,按照企业自愿申报、政府积极推动的原则,突出两光一车医疗、旅游等优势产业和重点领域,同时结合“转企升规”工作、以及独角兽企业和瞪羚企业培育行动,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较强具有发展潜力的企业纳入库中,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2.加大对入库企业的培育力度。对纳入上市挂牌后备资源库的企业,按照“一企一事一议”的原则,根据上市挂牌工作的不同进展阶段,对企业进行分阶段培育。在上市挂牌初期,要积极引导中介机构加强与企业的对接,帮助企业筛选中介服务机构,指导企业规范运作,尽快启动上市挂牌工作。在上市挂牌过程中,要切实抓好改制的关键环节和时间节点,协助企业排查解决各种问题,提高培育质量,推动企业尽快上市挂牌。(市政府金融办,各县(市、区)政府、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贯彻落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落实企业上市“映山红行动”推进企业上市工作的实施意见》(饶府厅发〔201822号)、《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推动上市公司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饶府厅发〔202016)及各地扶持企业上市挂牌政策,对上市挂牌企业进行奖励,并在土地、人才等方面对拟上市挂牌企业进行政策扶持,加快推进企业上市挂牌进程。(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4.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优化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环境,对企业股改上市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一企一事一议”的原则,开通企业股改上市“绿色通道”,帮助企业予以协调解决,加快企业改制工作进程。企业因上市需要有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的,有关部门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要及时出具相关证明或情况说明。(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上饶经开区管委会、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

5.强化宣传培训辅导。建立分层次的资本市场宣传引导模式,分梯队邀请企业参加上市专题培训会、专题研讨班、投融资对接会。开展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规划等培训学习活动,切实提高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业务指导能力和企业高管人员实际操作能力,及时通报资本市场最新要求和发展动态,交流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工作经验,加快企业股份制改造上市步伐。(市政府金融办负责)

6.妥善处理涉公司、证券期货纠纷。充分发挥行业纠纷调解委员会、金融法庭的功能,探索建立股东对关联交易诉讼诉调对接、多元解纷机制;探索建立证券侵权民事诉讼领域的律师调查令制度,提高投资者的举证能力;积极推广代表人诉讼制度,健全利益冲突回避、杜绝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公平处理制度,妥善处理资本市场涉及投资者的矛盾纠纷,更好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附件10

执行合同攻坚行动方案

市中级人民法院牵头)

一、工作目标

提高案件审判执行质效,优化司法服务,进一步降低解纷时间和成本,提高司法程序质量指数,努力实现执行合同耗时更短、成本更低,为市场主体营造更加公平、高效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依法妥善处理合同纠纷

依法审理各类民商事案件,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非公有制经济主体平等享有司法资源。科学界定产权边界,对于市场主体的意思自治和创新行为,保持足够的宽容精神和裁量张力,合理判断各类交易模式和交易结构创新的合同效力。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二)提升解纷质效

1.建立立案“绿色通道”。严格执行立案登记制,畅通窗口立案、网上立案、预约立案、上门立案、假日立案、跨域立案等立案渠道。对民营企业合同纠纷案件优先受理、快速立案,提供一站式服务。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完善繁简分流标准,在金融、破产等涉产权商事领域出台繁简分流工作意见。建立系统化分流、标准化速裁工作模式,开展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对符合条件的一审民商事案件实行简案速裁。上线智能繁简分案系统,实现繁简案件智能识别、自动标识、自动分案和自动统计。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3.提供多元解纷渠道。推行诉前调解,引入职能调解室、律师调解室等平台,委托特邀调解员或调解组织先行调解。大力发展线上一站式解纷。落实仲裁与诉讼衔接工作机制,建立诉前调解与诉讼程序的衔接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4.提高审判效率。推进金融审判集约化、模块化、要素化工作机制改革,设立金融法庭、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审判团队,实行跨区域管辖、要素式审判、示范性判决,推动金融纠纷批量快速化解,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加强审限管控长效机制建设,压缩司法鉴定时间,严控案件审限,开展超审限执行案件集中清理活动,完善超审限案件通报、督办、追责机制。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5.保障合法权益。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和查封、扣押、冻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完善涉案财物保管、鉴定、估价、拍卖、变卖制度,依法维护涉案企业和人员的合法权益。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三)降低解纷成本

1.规范案件受理费用。对于符合条件且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进行司法救助,减交、缓交受理费、当事人自行和解申请撤诉、接受调解的,依法减半收取受理费。审理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诉讼费用。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合理分担律师费用。在商事合同纠纷中,由败诉方承担维权成本,对于当事人有明确约定且实际发生的律师费,在法定标准范围内予以支持。鼓励本地律师事务所与商业保险机构合作,探索律师费商业保险制度,由商业保险机构针对赔付风险控制的需要设置保险产品。市司法局负责)

3.压降案件执行成本。委托第三方服务机构从事司法网拍辅助工作,提高财产处置变现效率。探索建立社会化服务购买机制,将网拍辅助、执行送达等辅助性事务适度外包。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四)完善执行长效机制

1.高效兑现胜诉权益。加大涉产权案件执行力度,积极组织开展执行专项活动。重点抓好涉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等案件的执行。因案施策、用好用足各类强制执行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债权及时实现。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持续推进执行长效机制建设。深化执行联动,集中签署执行联动合作协议,对被执行人财产实行网络联动查控,覆盖房产、存款、车辆、证券、工商登记等财产信息。完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公示等制度和“法媒银”等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及时公布被执行人名单及其他干扰、阻碍执行的行为。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五)加强信息化建设

1.司法数据公开。在法院门户网站设立常态化司法公开平台,向全社会公开法院商事案件收结案情况、结案率、平均审理天数、平均执行天数等信息。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2.全流程网络化办案。实现涉互联网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全流程在线办理。建设“数字法庭”系统,实现当事人诉讼和法院审判全流程网上办理、办案信息全部自动归集和自动归档。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

利用裁判文书上网、庭审直播等司法公开平台,结合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和民法典学习宣传,营造诚信守法、履约践诺的良好氛围,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附件11

劳动力市场监管攻坚行动方案

市人社局牵头)

一、工作目标

统筹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就业渠道更加多元,劳动者创业创富通道更加畅通,创业带动就业作用有效发挥。覆盖城乡全体劳动者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不断健全,就业结构性矛盾逐步缓解。劳动者权益保护制度不断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更加健全。人力资源服务市场规模持续扩大、管理更加规范,信用分类分级监管加快推进。社保减负等惠企政策红利持续释放,企业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二、主要举措

1.推动社保领域降费减负。落实国家关于降低社保费率有关政策措施,减轻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严格执行延长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政策。持续实施失业保险一般企业稳岗返还、以工代训政策,降低企业用工成本,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升公共就业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援助月”等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创新工作方式,通过对劳动者和企业走访、实施招聘服务、就业政策宣传、推介就业创业项目、就业援助等形式,促进一批劳动者实现就业,服务一批企业满足用工需求。广泛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业务竞赛,激发基层进一步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市人社局负责)

3.鼓励创新创业带动就业。加大国家和省级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力度,为创新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场地支持和“一站式”创业服务。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扩大创业担保贷款覆盖范围,增加支持群体,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创业担保贷款申请门槛。开展创业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蒲公英”行动。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实施创业培训“马兰花计划”。持续推动多渠道灵活就业,鼓励个体经营,增加非全日制就业机会,加大支持新业态发展力度。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以企业职工为重点,大力开展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实施“互联网+”职业技能培训计划,推广线上线下职业培训。大力发展技工教育,实施技工就业促进计划,强化技工院校校企合作,指导技工院校深入实施“校企双制、工学一体”人才培养模式,开展校企合作对接会,加大与本地企业合作力度,实行冠名班、订单班培养。市人社局负责)

5.加大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鼓励企业引进优秀高层次人才,落实引才政策。加强高层次人才选拔培养,重点向“2+6+N”产业和各产业链、科研生产一线倾斜。组织举办企业专场人才招聘会,为企业的招才引智提供服务。积极开展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促进企业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和能力提升。畅通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降低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门槛,鼓励支持民营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市人社局负责)

6.推进人力资源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围绕省政府“2+6+N”战略,定期组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重点产业企业开展对接活动,打造产业对接平台,促进就业、助推发展。提升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建设水平,支持有条件的设区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和产业转型需要,建设一批有规模、有影响力、有辐射力的省级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鼓励县(市、区)设立有特色、有活力、有效益的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或人力资源服务产业指导中心,建强产业聚集平台。培育行业品牌,努力提升我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市人社局负责)

7.提升人社公共服务效率。编制全人社系统统一服务事项清单,对清单内企业和群众高频事项梳理“八统一”标准化,推动同一事项在全同一标准、同一要求。全面推广应用上饶人社一体化综合信息系统,加快集成接入就业、社保等一批业务信息系统,推进数据共享,推行“一窗受理”综合窗口,积极构建窗口端、网端、掌端、自助端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的一体化新服务模式,推动企业办事少跑腿、网上办、就近办市人社局负责)

8.多元化解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打造金牌协调劳动关系的社会组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劳动关系协调员(师),提高劳动关系治理能力水平和效率。加强仲裁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加大“智慧仲裁”信息系统推广运用力度,提升案件处理智能化水平和服务社会能力,不断提高仲裁公信力。市人社局市科技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9.依法推进劳动力市场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劳动保障领域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劳动者合法权益。市人社局负责)


附件12

政府采购攻坚行动方案

市财政局牵头)

一、工作目标

全面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法,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执行管理、加快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2021年底,力争将网上商城推广到全市,政府采购透明度显著提升

二、主要措施

()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府采购”

1.推进采购项目电子化实施。加快建立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的网上交易功能,依法招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实现在线发布采购公告、提供采购文件、提交投标(响应)文件,电子开标、电子评审。逐步实现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与财政业务信息系统的对接。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负责)

2.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平台服务功能,向市场主体提供便捷化采购信息在线检索服务,无偿提供所有依法公开的政府采购信息。推进开标活动全程对外公开,在保证正常开标秩序前提下,允许除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市财政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规范网上商城建设和管理。建设覆盖全范围的政府采购网上商城,提高集中采购目录内小额零星采购的交易效率。统一网上商城的商品分类标准、数据接口标准和交易规则。优化商品价格比对,开展商品价格常态化监测,及时下架价格异常商品。严格执行商城供应商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尺度。合理设置网上商城准入条件,不得歧视民营企业、外资企业,不得设置规模、行业、地域门槛条件。市财政局负责)

()强化政府采购流程管理

1.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对于供应商法人代表已经出具委托书的,不得要求供应商法人代表亲自领购采购文件或者到场参加开标、谈判等。对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通过互联网或者相关信息系统查询的信息,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除必要的原件核对外,对于供应商能够在线提供的材料,不得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供纸质材料。对于供应商依照规定提交中小企业等各类声明函、承诺函的,不得要求其再提供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市财政局负责)

2.细化采购活动执行要求。已经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标书等电子采购文件费用;暂未实现电子化采购的,鼓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向供应商免费提供纸质采购文件,确需收取费用的,不得超过纸质文件的制作成本。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响应)文件的格式、形式要求应当简化明确不得因装订、纸张、文件排序等非实质性的格式、形式问题限制和影响供应商投标(响应)市财政局负责)

3.规范保证金收取和退还。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保证金。收取投标(响应)保证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约定的到账(保函提交)截止时间应当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一致,并按照规定及时退还供应商。收取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在采购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明确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市财政局负责)

4.及时办理质疑投诉。供应商对采购文件、评审过程、中标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必须及时答复,最迟不超过7个工作日。发生投诉事项的,财政部门须在收到投诉后最迟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将投诉处理结果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公告。市财政局负责)

5.依法依规实施行政处罚。各级财政部门实施政府采购行政处罚,应当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告知权、陈述权、申辩权、听证权等,保证程序合法。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正确适用和区分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和不予处罚情形,作出的行政处罚应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市财政局负责)

()规范政府采购结果确定

1.加强政府采购结果管理。采购人收到评审报告后,应尽快确定中标结果,最迟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切实缩短采购周期,提高采购效率。中标结果确定后,必须自确认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采购文件、评审专家名单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未公告中标(成交)结果的,采购合同不予备案。市财政局负责)

2.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招标采购文件中,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和项目具体采购需求,拟订符合采购项目特点、要求的合同文本。明确约定双方的违约责任,完善对供应商的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自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必须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鼓励双方尽早签订合同。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应将政府采购合同在江西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市财政局负责)

3.严格支付和交付管理。中标(成交)人应切实履行义务,及时供货、提供服务、交付工程。逾期未按合同履约交付使用的,财政部门支持采购人、中标(成交)供应商依法维权。鼓励采购人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完成内部审核程序后及时支付款项,最迟应在30日内支付。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供应商付款的条件。市财政局负责)

()加强政府采购制度支撑

1.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坚决制止以供应商的所有制形式、组织形式或者股权结构,对供应商实施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对民营企不平等条款业设置,对内资外资企业区别对待。除小额零星采购,不允许通过入围方式设置备选库、名录库、资格库作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资格条件。不允许要求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前进行不必要的登记、注册,或者要求设立分支机构。不允许设置或者变相设置供应商规模、成立年限等门槛。不得强制要求采购人采用抓阄、摇号等随机方式或者比选方式选择采购代理机构。市财政局负责)

2.严格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涉及市场主体的政府采购制度办法公平竞争审查,重点审查是否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条件,是否设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行政审批或者具有审批性质的备案,是否违规给予特定供应商优惠待遇等。未经公平竞争审查的,不得出台。市财政局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采购意向公开工作。选择部分预算单位开展采购意向公开试点工作,逐步实现各级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公开,2022年起实现全市预算单位采购意向全公开,采购意向公开内容包括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需求概况、预算金额、预计采购时间等,便于供应商提前掌握需求信息,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市财政局负责)

4.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大价格评审优惠力度,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支持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中小企业无须提供任何抵押或担保,凭政府采购合同即可向银行融资。强化政策执行力度,加大对未执行政府采购政策行为的监督检查力度,对未执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市财政局负责)


附件13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攻坚行动方案

市发改委牵头)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坚决打破各类“玻璃门”、“旋转门”,消除隐性壁垒和不合理门槛,提高公共资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营造规则统一、公开透明、服务高效、监督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营商环境。

二、主要措施

(一)持续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应进必进”。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2020年版)》(以下简称《目录》),按照“应进必进”原则,根据省里部署,积极推进列入《目录》内的公共资源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规范交易应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而未进入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不得调整必须招标项目的范围,不得强制规模以下项目进场交易。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国资委、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市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推进“互联网+公共资源”深度融合。全面推行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积极推广“不见面开标”模式,实现“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运行,适时开展督促检查,通报各地落实情况。落实“一网通办”,依法招标的项目实现公告公示、下载和上传交易文件、抽取专家、开标(竞价)、电子辅助评标、档案电子化归集等活动全程电子化运行。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规范招标过程中企业经营资质资格审查。引导和监督招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合理设定投标人资格条件,公平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明确招标过程中对企业经营资质资格的审查标准,不得以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作为确定投标人经营资质资格的依据,不得将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采用某种特定表述或者明确记载某个特定经营范围细项作为投标、加分或者中标条件,不得以招标项目超出投标人营业执照记载的经营范围为由认定其投标无效。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品质。取消现场投标报名及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审核事项和环节。推行统一的招标文件标准化文本。推进域内企业注册、资质资格等主体信息、业绩信息、监管信息的全共享。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第三方评价制度,着力提高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质量。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进一步降低公共资源交易成本。严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收费行为,不得巧令名目收费,不得突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收费项目标准,杜绝违规乱收费现象。优化投标保证金收退流程,严格落实保证金本息按时退付,缩短投标企业资金占用周期,积极推广电子保函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严格规范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制定活动。出台制度规则认真评估必要性,现有文件可以解决或者修改后可以解决有关问题的,不再出台新文件;对此前发布的文件要全面梳理,对同一事项由多个规定的,根据情况作合并、衔接、替代、废止等处理。没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设定证明事项、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的制定,要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30日,要建立征求本级招标投标指导协调工作牵头部门和上一级主管部门意见机制,确保符合上位法规定,维护制度规则统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制度规则清理长效机制。根据省里部署,2021年完成一次全公共资源交易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重点清理整合招标投标制度规则,按照“谁制定、谁清理”应减尽减、能统则统的原则,对保留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实行总量控制和增减挂钩,避免边清边增;各区县一律不再保留或新制定招标投标制度规则类文件。在各级行政监督部门网站等公布目录及全文(或网址链接),方便市场主体查阅;未列入目录的,一律不得作为行政监管依据。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全面强化交易事中事后监管。大力推进全程在线监管,充分运用大数据分析手段,实现对交易活动的实时动态监督,提高监管效能;加快开发应用违法违规行为大数据研判模型,实现对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明招暗定、评标不公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自动预警和精准锁定。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市场主体、行业协会、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对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监督作用。对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各行政监督部门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紧盯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异议答复、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招标代理等关键环节、载体,合理确定抽查对象、比例、频次,向社会公布后执行;对问题易发多发环节以及发生过违法违规行为的主体,可采取增加抽查频次、开展专项检查等方式进行重点监管。抽查检查结果通过有关行政监督部门网站及时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并同步归集至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和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根据省里统一安排行政监督部门要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进一步畅通异议、投诉受理渠道。根据省里统一部署,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必须在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公布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5个工作日内答复和处理有关主体依法提出的异议。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要结合全面推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实现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可通过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提出异议和作出答复。进一步健全投诉处理机制,依法及时对投诉进行受理、调查和处理,并网上公开行政处罚决定;积极探索在线受理投诉并作出处理决定。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进一步落实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行政监督职责,并以清单方式列明投诉处理职责分工,避免重复受理或相互推诿。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建立健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常态化征集机制。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过程信息依法公开。在市人民政府网开通意见建议征集栏目,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依托国家即将开通的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征集平台,对市场隐性壁垒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进行常态化的线索征集,作为异议、投诉之外的社会监督渠道;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和意见建议转办、督办、移交机制,确保有效线索得到及时核查,违规文件得到及时修改废止,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纠正。市发改委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严格落实地方主体责任。各地要充分认识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长期性、艰巨性,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着力健全长效机制,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切实为不同所有制企业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牵头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各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要分工负责形成合力。要向下层层传导压力,对存在问题的地方,建立约谈、发函、通报机制,推动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如发现地方突出违法问题或工作不落实问题,将通报给当地人民政府或当地党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典型问题向社会公开曝光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广新旅局市林业局市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4

政务服务攻坚行动方案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五型”政府建设为抓手,以打造“四最”营商环境为目标,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全力建设全政务服务满意度一等设区市

二、主要措施

(一)加快推进政务信息化平台建设,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

1.持续提升网上政务服务能力。2021年底前,拓展提升上饶政务服务网功能,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可办”到“网上好办”转变。持续提升网上办理深度,推动更多服务事项“一网通办”。除涉及国家安全等特殊情况外,市、县两级有关部门自有业务系统全部接入“一窗式”综合服务平台,做到线上线下统一端口收出件。以企业和群众“获得感”为第一标准,推动“减时间、减环节、减材料、减跑动”,推动服务模式从“事项供给”向“服务场景”转变。增强网上政务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以“最小颗粒度”为梳理标准,完善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提高办事指南的精准度,按照国家政务服务平台要素标准规范要求,进一步完善办事指南信息要素,提升办事指南准确性和可用性,实现办事要件和办事指南标准化、规范化。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

2.优化完善“赣服通”功能,升级打造4.0版。2021年底前,各市、县(区)政府要抓紧建设完善“赣服通”分厅,按照“应上尽上”原则,推动本级特色服务事项尽快部署到“赣服通”平台,为企业和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探索“区块链+信用服务”,在社会领域提供信用良好便利优惠,在政务领域实现信用良好更优服务,在金融领域享受信用良好利企便民,在商务领域打造信用良好商务名片,在流通领域让信用溯源打通市场循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成果应用落地生效。

3.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2021年底前,依托“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平台,进一步完善24小时便民服务自助终端和服务专区功能,推动更多事项实现“自助办理”。进一步深化与国有商业银行、邮政公司等机构合作,充分发挥金融、邮政机构网点多、自助终端成熟优势,打造多级联动的“自助服务圈”“就近办事圈”。加快在乡镇便民服务中心部署自助服务终端设备,推进“自助办理”向基层延伸。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创新利企便民政务服务方式,提高政务服务事项便利度

1.大力推进审批服务集中办理。2021年底前,各试点地区要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问题。按照《关于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建立完善工作机制,确保改革平稳有序推进。要认真落实“三集中、三到位”要求,加快整合基层政务服务资源,强化便民服务中心功能,推动市场监管、公安户政、医保、社保、人力资源、卫健、城管、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基层站所服务全部进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全面推行便民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服务模式,确保企业群众进一扇门办所有事。要加快推动县级服务下沉,实现更多高频事项在乡镇(街道)办理,真正做到“就近办”。要进一步加强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点建设,为基层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2.建设运行上饶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2021年底前,建成上饶市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完成与江西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平台对接,取消各地、各部门自行设定的中介服务机构准入限制,培育开放、透明、规范的中介服务市场,实现“一网选中介”。建成市本级统一中介服务事项库、统一项目业主库、统一中介服务机构库、统一中介超市信用系统库等数据库,加快推进中介服务机构入驻“中介超市”。

3.全面开展政务服务“好差评”。2021年底前,围绕服务评价、实时上报、差评核实、整改反馈等环节,推动整合原有政务服务评价渠道,多渠道(PC端、短信、APP、小程序、实体大厅评价器)开展服务评价,实现服务事项全覆盖、评价对象全覆盖、服务渠道全覆盖、差评整改反馈全覆盖。推动各地、各部门自有业务办事系统全面接入全政务服务“好差评”系统,线上线下系统全面完成部署。

4.整合建设上饶12345政务服务热线。2021年底前,全面整合全各级非紧急非警务类热线,建设上饶12345,畅通企业群众咨询、求助、建议和投诉渠道。建立完善投诉问题闭环处理机制,确保群众来电及时响应、全面受理、迅速反馈、有效解决,实现全政务服务诉求“一号响应”;积极拓展上饶12345线上服务功能,打造上饶政务服务热线全媒体平台,构建全统一政务服务热线体系。

5.持续推进“互联网+监管”。2021年底前,比照全统一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规范监管事项名称、编码、依据和流程,建立健全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机制,推动实现“照单监管”。推进部门业务监管系统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联通,形成以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总枢纽、“互联网+监管”系统为支撑的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实现“一网通管”。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全面汇聚监管数据,不断提升风险预警预测和风险防控能力。依托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以信用监管为基础,进一步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联合监管和非现场监管效能。依托“赣政通”平台,部署“掌上监管”应用,探索开展移动监管,推动实现执法监管信息随时可查、监管行为数据即时上报。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健全完善政务服务机制,提升政务服务满意度

1.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2021年底前,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依申请办理的高频事项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等方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各地、各部门要抓紧梳理公布告知承诺制事项目录清单,进一步完善投资项目“容缺审批+承诺制”办理,不断优化企业群众办事体验。

2.完善帮办、代办、导办机制。2021年底前,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政务服务帮代办等人文关怀服务机制,针对企业群众办事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供帮办、代办、导办等暖心服务,特别是针对老年人等不会使用智能手机和网络的群体,要用心用情为他们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彻底杜绝因为线上能办就不提供线下服务等情况发生。

3.完善延时错时预约服务机制。2021年底前,总结延时错时预约服务经验,建立完善预约服务规则,合理设定延时错时预约服务事项和服务方式,适当增加预约服务比例,统一规范服务时间,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高频服务随时办、一般服务预约办”。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快推进政务数据共享,提升数据共享共用水平

1.优化数据共享交换平台。2021年底前,优化完善平台功能,扩展平台覆盖范围,推动涉及数据共享的政务信息系统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实现对接。进一步发挥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的核心技术支撑作用,建设完善信息资源目录中心、共享交换服务中心、共享数据资源中心。构建全统一、多级互联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完善平台数据调度功能,加强数据供需对接匹配,促进数据实时无缝流动。

2.完善共享交换机制。2021年底前,完善市、县三级数据共享交换体系建设,严格落实《江西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管理办法》,规范政务数据共享工作流程。编制印发年度《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开放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数据共享和开放责任。强化全重大平台技术协调,在平台对接、数据共享、安全保障等方面制定一批技术标准规范。

3.推动数据共享支撑业务办理。2021年底前,依托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全面汇聚共享省、市、县级政务数据资源,重点支撑“江西政务服务网”“赣服通”等应用建设,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业务协同办理。积极探索政务数据共享新模式,开展政务数据共享示范应用试点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在业务场景中的数据应用。

4.推动跨数据共享应用。2021年底前,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跨数据共享应用,不断增强人户分离群众办事便利度。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加强内平台与外平台的对接,着力打通业务链条和数据共享堵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跨通办”。

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市政务服务管理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5

知识产权攻坚行动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一、工作目标

    力争到2022年底,全市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达2件以上,比2019年的0.8件增长1.5倍;专利权质押融资额每年增长20%以上,消灭专利权质押“零融资”的县(市、区)或工业园区。

二、主要措施

提高知识产权创造数量质量

1.培育高价值核心专利。围绕我航空、电子信息、中医药、新能源、新材料、现代家具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优势支持产业,每年引导建设10-20个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在此基础上培育形成一批支撑产业发展的高价值专利组合。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2.加大资助和奖励力度。强化对授权发明专利、PCT专利申请授权以及高价值专利培育等资助。加大对本自主创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专利奖励。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大力实施知识产权入园强企“十百千万”工程,着力培育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进一步强化企业知识产权意识。力争到2025年,我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突破50家、优势企业达300家。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4.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服务的多元主体供给,挖掘利用好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情报机构、博物馆、行业组织、产业园区等社会资源,有针对性地为不同市场主体提供基础性的、差异化、面对面服务,推进建立“知识产权管家”制度,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定制化的知识产权工作方案。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深化知识产权业务便利化改革。进一步加强全四个商标代办窗口建设,将其与专利等知识产权代办窗口合并,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1.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铁拳”“蓝天”等专项行动,开展航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新材料等优势产业的专利、商标、商号等专项治理活动。贯彻执行专利权、著作权等领域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委宣传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发挥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作用。争取 2025 年前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内设机构总数限额内设立知识产权审判庭,或指定一个基层法院受理一般知识产权案件,实行案件集中管辖。推动知识产权案件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专业、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机制,提升知识产权案件审判质效。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

3.健全协同保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衔接,加强与中部地区、泛珠三角区域、周边设区市等跨区域跨部门知识产权保护执法协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实现主导产业、优势产业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市市场监管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

1.强化知识产权金融服务。鼓励各地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扶持及风险补偿机制,推广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完善知识产权交易机制,鼓励知识产权证券化、资本化,支持各类知识产权金融产品和衍生品落地。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政府金融办人行上饶中心支行上饶银保监分局市政府金融办按职责分工负责)

2.提高科技成果转化效益。培育多元化、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应用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综合评价知识产权价值,促进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等的科技成果通过市场化手段转换成实际生产力。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6

市场监管攻坚行动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

一、工作目标

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健全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着力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率、监管执法信息公开率、政务诚信度、商务诚信度,加强与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数据共享,努力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切实管出公平、管出效率、管出活力。

二、主要措施

(一)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

1.建立健全随机抽查“两库”。统筹建立与随机抽查事项相对应的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涵盖全部市场主体和监管人员。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部门职责分工,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谁生成、谁维护”的原则,开展动态管理。市司法局牵头,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科学实施抽查检查。根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工作实际,明确抽查范围、数量和计划安排,通过公开公正的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匹配执法检查人员。对同一监管对象涉及多层级、多区域、多部门的抽查事项,采取跨层级、跨区域、跨部门联合抽查方式,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抽查结果在部门间共享交换和互认互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执法过程全程记录,检查结果录入系统、统一对外公示。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牵头,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二)公开监管执法信息

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部门网站、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示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行为。试点“行政执法数据年报公示制度”,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统一模板、统一范围、统一平台、统一时间”公布本部门上一年度全部行政执法数据。(市场监管领域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三)加强市场主体信用监管

1.强化信用信息归集。运用信息共享和信用约束等手段,将涉企信息全部归集于企业名下。落实信息归集职责和时限要求,确保按数据目录及时归集和更新信息。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企业信用监管警示系统数据管理和运用试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15〕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归集数据,保证数据质量。增加警示类信用信息的比重,及时将金融安全、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所涉及的企业数据归集至公示系统。进一步加强与司法机关、金融机构等单位深入合作,加大对经济社会重点领域的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加大对互联网上公布的企业信用信息的归集力度,重点归集企业合同履行、商品和服务质量、消费者投诉方面的信息,为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更加全面、客观、科学的数据支撑。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信用数据整合应用。拓展信用大数据分析系统,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档案,生成信用报告,为社会公众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等提供“一站式”查询信用信息服务。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实行分级分类监管。构建信用风险分类指标体系和监管模型,根据企业信用等级、违法记录等信息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精准识别、自动分类和自动预警,根据分类结果从监管频率、行政处罚幅度、告知承诺制等方面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落实《失信企业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对失信企业进行联合惩戒。推进“嵌入式”联合惩戒模式,将信用联合惩戒措施嵌入日常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制定联合奖惩“一张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信用修复。向公众开展信用法规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自我约束,推行市场主体信用承诺。按照省里信用修复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我市统一的信用修复政策流程指引,各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应建立协同联动、一网通办的违法失信企业信用修复机制。市发改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强化政务诚信建设

1.建立政务失信记录。准确记录部门、公务员诚信履职情况,做到司法判决、行政处罚、纪律处分、问责处理等信息全覆盖。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专项治理行动。

2.建立健全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对依法行政、勤政高效、守信践诺的部门,在各类荣誉评选时予以优先考虑。对存在政务失信记录的部门,根据失信造成的经济社会发展损失情况和社会影响程度,要求其对具体失信情况书面说明原因并限期加以整改,依规取消相关部门参加各类荣誉评选资格。

市委政法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国资委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培育“重信守诺”的诚信文化

组织典型企业进行诚信经营承诺,举办诚信兴商研讨活动。开展“诚信大家谈”系列宣传,邀请相关单位、知名信用专家、大型电商平台负责人、商协会负责人围绕“诚实经营、守信服务”,向社会传递诚信正能量,提振消费信心。集中报道一批商务领域的“匠心老店”;讲好商贸流通企业诚信故事,重塑“诚实经营、守信服务”的商贸流通新精神。开展多领域市场主体诚信表扬活动,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公示市场主体守信红名单。市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

1.完善监管事项清单。结合正在梳理编制的全统一行政权力清单,进一步做好市场监管部门事项认领工作。按照每个行政检查事项均应编制一条检查实施清单、每条检查实施清单要素准确完整的要求,逐一进行核查、补充、完善,确保检查实施清单制定和要素录入100%完成。

2.全面加强数据汇聚。通过公示系统统一归集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司法判决、违法失信、抽查抽检等信息。

3.及时做好信息发布和相关反馈工作。按照“互联网+监管”系统试运行规定要求,及时在系统发布市场监管动态和曝光台信息,向社会曝光信息同步在系统发布。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司法局和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附件17

包容普惠创新攻坚行动方案

市发改委牵头)

一、工作目标

鼓励创新创业方面,通过优化创新创业环境、降低创新创业成本、提供创新创业保障提升我高新技术产业比重,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推动新成立企业数量进一步增加;促进人才流动方面,通过强化人才生活服务配套、拓宽就业择业渠道、增强人力资源服务等方面,加快建立公平自由有序的人才流动机制;市场开放度方面,进一步落实外商投资负面准入清单、加大促进投资力度、加强投资服务和保护,持续提升吸引外资水平;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方面,着力提升供给,扩大覆盖面;加大环境治理方面,推动“城市绿”“空气新”,着力构建良好宜居环境;改善城市居民出行方面,完善公共交通系统,持续治理城市拥堵,着力构建便捷顺畅的交通网络。

二、主要措施

(一)鼓励创新创业

1.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简化科研项目申报和项目过程管理,科学制定级科技计划项目指南,扩大项目指南知晓范围;精简、优化科研项目申报程序,推行“材料一次报送”;推进科研诚信审核和承诺制度,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前置审核,对严重失信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实行科研项目全过程“无纸化”“里程碑”式管理和“双随机、一公开”的检查方式;简化级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流程,实现验收“最多跑一次”、材料“最多改一次”。加强科技计划项目评审立项、组织实施、结题验收全流程监督,严肃处理科研违规失信行为。赋予科研单位科研经费更大管理权,简化科研经费预算编制科目,由科研人员结合科研活动实际需要编制预算并按规定统筹安排使用,其中对不超过直接费用10%的不需提供预算测算依据;科研单位可自主制定横向委托项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并作为评估评审或审计监督等依据;赋予科研单位政府采购更大自主权、科研人员更大技术路线决策权,改进科研人员因公临时出国管理。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开展研发投入提升行动,进一步确立企业研发投入的主体作用,重点做大规上企业研发投入总量,推动国有企业研发投入纳入工作考核。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投放力度。省科技专项资金中安排研发后补助资金,用于引导和激励各设区市加大研发投入。推动研发投入加计扣除政策落实,提升企业研发投入积极性和主动性。市科技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推动创新型主体加速发展。深入实施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计划,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更多企业依靠科技创新加快发展;围绕我重点产业领域和比较优势学科,全力打造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加快发展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突出市场化引领,实行分类支持政策。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

(二)促进人才流动

1.强化人才基础服务建设。建立人才一站式政府服务工作站,为各类人才办事创业、安家落户提供便利;强化引进人才落户保障,对来赣应聘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临时免费住宿、常态化就业指导、信息发布、人才交流等服务;对已签约的高校毕业生,提供购房补贴、租房补贴、临时住宿等服务;畅通优秀人才引进的“绿色通道”,深入落实外籍人才出入境便利化政策,优化留学回国人员落户服务;开辟“绿色通道”支持外籍人员子女在赣就读。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人才引进与培育。及时征集发布引才目录,定期举办上饶高层次人才引进活动;发挥“三请三回”和“三企入”系列活动作用,吸引更多高层次人才留创新创业。市人社局市商务局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3.完善人才评价与激励措施。发挥好引导作用,在科技计划项目管理、科技机构评估和科技人才计划过程中对人才评价和激励,实行“谁用人、谁评价”,发挥用人单位的主体作用,实行岗位管理,真正实现分类评价、按能力贡献评价和按评价激励。市人社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委组织部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扩大市场开放度

1.开展降低市场准入门槛专项清理行动。围绕工程建设、教育、医疗、体育等领域,集中清理有关部门和地方在市场准入方面对企业资质、资金、股比、人员、场所等设置的不合理条件。市发改委市商务局牵头,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等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强重点产业和目标企业研究,包装一批招商引资重点项目,完善招商引资项目库、企业资源库、客商资源库、机构库、载体库,绘制全球招商地图。做好招商电子宣传材料、微信公众号、网站的内容维护更新。深入推进委托招商,与专业招商服务机构等中介开展合作招商。充分运用“互联网+”,举办网上招商活动。建立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和重点外资企业联系制度,提高招商引资服务水平。(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1.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服务供给。推进公共服务设施运营体制改革,明确准入标准、操作流程和相关监管措施,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教育、医疗、文化领域的公共服务提供。市发改委负责)

2.扩大基本公共服务覆盖面。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推进常住人口享有户籍人口同等的教育、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住建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强环境治理

1.实施绿化改造提升工程。持续开展全城镇园林绿化提升专项行动,合理规划建设各类公园绿地,实施公园广场提质改造,完善公园绿地设施和功能,推进城市园林绿化增量提质,促进城市空气清新、景观优美、生态良好,不断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市城管局负责)

2.开展空气污染治理。严控工业污染、防治机动车尾气、强化扬尘治理;推广使用低碳、清洁交通运输工具,建设供步行、骑行的专门道路,鼓励市民搭乘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切实做到建筑施工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补齐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推进污水管网全覆盖,提高污水收集能力;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及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改造;加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改善城市居民出行

1.扩大换乘无障碍。规划和引导我城市大力发展综合绿色交通系统,推动室内公共交通与机场、火车站、长途汽车站等无缝衔接;地铁、公交、出租车等市内公共交通均可使用同一非接触式“一卡通”服务或移动支付。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输局市城管局负责指导)

2.改善城市道路拥堵。引导我城市建立交通数据汇聚平台,及时向市民推送路况、停车、拥堵等信息,引导合理出行、减少行车延误;应用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分析排查事故多发、容易拥堵路段,量身定制道路改造方案。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市公安局市城管局负责指导)

3.加强道路运输监管。对“两客一危”重点车辆进行动态跟踪,全程记录车辆运行轨迹,视频监控车辆内部状况。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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