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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饶中心城区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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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

上饶市大通燃气工程有限公司《关于要求非居天然气销售价格实行联动的请示》(大通燃字202255号)、上饶新奥燃气有限公司《关于非居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上浮的报告》(上饶新奥202231号)收悉。鉴于2022年以来上游供气价格持续上调且价高量紧的实际情况,根据江西省发改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赣发改商价20151412号)文件精神,经对各管道天然气公司成本核实和测算,并报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饶中心城区非居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为4.40/立方米,我市其他管道天然气销售公司非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各地在严格审核采购综合成本,控制配气价格的情况下参照此价格执行。各燃气企业可根据用户的实际情况,在上述价格的基础上允许下浮,幅度不限。

二、价格调整从202321日起执行,执行周期为3个月,后续根据各城燃企业综合成本变化并参考其他各设区市价格情况延续或调减回非居用管道天然气原销售价格。

三、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价格政策的明码标价及宣传解释工作,自觉接受用户监督和有关部门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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