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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关于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的批复》相关条款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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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自来水公司:

根据《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关于请抓紧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函》“我省城镇老旧小区居民生活用水用气“一户一表”改造过程中向用户收取的工程安装费仍实行政府定价,但各地收费标准不得再包含计量装置费用”的精神,按照上饶市发改委《关于上饶市自来水公司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工程安装费定价成本监审报告》(饶发改成监字【2020】01号)监审的计量装置的成本情况。现就《关于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的批复》(饶发改行政字【202054号)相关条款内容修改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

1、(饶发改行政字【202054号)第一条:“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为每户980元(含改造管材费用、普通水表。智能水表按成本补差)。修改为中心城区老旧小区自来水一户一表改造收费标准为每户880元

2、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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