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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婺源县江湾景区门票价格不作调整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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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发改委

《关于上报我县江湾景区门票价格不作调整的请示》(婺发改字2020293号)收悉,鉴于我委对江湾景区门票的监审成本已略高于门票价格的实际情况,经请示省发改委同意,我委研究决定同意婺源县江湾景区价格暂不作降价调整,按原票价60元/人次执行

    特此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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