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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明确上饶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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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畅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的《关于要求明确上饶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政策的报告》收悉。根据《上饶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试行)管理办法》(饶发改收费字〔2017〕27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上饶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主体变更为上饶市畅通停车服务有限公司。
二、同意对中心城区收费区域路段划分标准:一类路段为:三清山中大道及以南区域、三清山东大道及以西区域、志敏大道及以北区域、楮溪北路及以东区域;二类路段为:三清山中大道以北区域至天佑大道、三清山东大道以东区域至站前大道以西区域、志敏大道以南区域至新320国道以北区域;三类路段为:一、二类路段以外的区域。
三、收费标准及其他事项,按原上饶市物价局《关于上饶中心城区临时占道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饶价费字〔2015〕11号)规定执行。

四、你公司应在收费场地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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