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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上饶婺源许村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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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

报来《关于核准江西上饶婺源许村35kV输变电工程的函》(饶供发展[2023]43号)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上饶市口岸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35kV太白变单电源供电问题,满足其线路N-1要求,优化许村镇及其周边供区网架结构,提高供电质量,满足许村镇片区负荷增长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73号)、《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同意建设上饶婺源许村35kV输变电工程2308-361100-04-01-114913。

项目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婺源县太白镇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1.上饶婺源许村35kV变电站新建工程,新建主变1×10MVA;35kV出线2回;10kV出线6回;无功补偿1×2.0Mvar电容器组。

2.35kV太白变电站35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35kV出线间隔1回。

3.110kV积公山变电站35kV间隔改造工程,本期利旧前期积清线改造出线间隔1回。

4.新建积公山-许村35kV线路,起于110kV积公山变西侧,止于35kV许村变,全长11.016km。全线单回路架空,导线采用JL/G1A-15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24芯OPGW-40复合光缆。

5.新建太白~许村35kV线路,起于35kV太白变北侧,止于35kV许村变,全长14.198km。全线单回路架空,导线采用JL/G1A-150/25钢芯铝绞线,地线采用一根24芯OPGW-40复合光缆。

6.新建积公山~许村35kV电缆,全长0.185km,单回路敷设,电缆采用ZR-YJV22-26/35-3×240型三芯电力电缆。

7.新建太白-许村35kV电缆,全长0.121km,单回路敷设,电缆采用ZR-YJV22-26/35-3×240型三芯电力电缆,许村变侧电缆排管土建工程量计列在积公山-许村35kV电缆新建工程中。

四、项目总投资3073万元,其中项目资本金768.25%

项目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25%。项目的股东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出资比例100%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

请按照建设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型项目的要求,通过加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理念的推广应用,优化设计,加强施工、运营期间的组织管理,把环境和生态保护、集约和节约用地、节能减排等工作落实到位,并按照节能、消防要求及行业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招标内容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项目已取得前置条件文件:已纳入《上饶市35千伏及以下电网规划项目库(2023年)》,已取得上饶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3611302023XS0034376号),婺源县林业局、文广新旅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太白镇人民政府、许村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出具的《关于征询上饶婺源许村35千伏输变电工程线路路径走廊意见的复函

、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36号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项目予以核准决定或者同意变更决定之日起2年未开工建设,需要延期开工建设的,请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只能延期一次,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国家对项目延期开工建设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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