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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赣服通”上饶分厅5.0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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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报来《关于请求对“赣服通”上饶分厅5.0版项目进行立项审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委托上饶市口岸发展中心组织专家评审,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优化政务服务、打造数字政府政务服务平台,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赣服通”上饶分厅5.0版项目2308-361100-04-04-844071

项目单位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二、项目建设地点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三、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

改造赣服通分厅页面,新建部门服务专区、数字乡村专区、人才服务专区、园区服务专区,完善全市通办专区、一件事一次办专区、秒报秒批专区,升级运营监测平台、升级事项多端同源,新建帮办代办服务,完善电子材料支撑服务

,新建线上预约服务平台,全面推广“前店后厂”模式,赣服通24小时自助机运维服务,安全服务三级等保,第三方“软件测评”服务。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项目总投资450万元资金来源为市本级政府财政资金。

六、招标内容

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该项目已取得前置文件:上饶市财政局出具的《财政资金证明》

    、请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要求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请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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