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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龟峰)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可研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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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农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请求上饶(龟峰)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立项的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为了抢占现代农业科技制高点,引领带动上饶现代农业发展,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推进示范区建设,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经研究,同意建设上饶(龟峰)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单位:上饶市农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建设地点:上饶市弋阳县圭峰镇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上饶(龟峰)乡村振兴产业示范区(一期)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金额2亿元,项目占地面积10000亩。项目建设内容:路网交通建设约40公里(含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及大容量停车场,计划投资0.95亿元;水利灌溉工程覆盖10000亩区域及生活饮水工程,计划投资0.5亿元;电网建设约0.35亿元,其它基础设施建设0.2亿元等。

四、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201816号令)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五、项目建设工期:28个月。

六、项目总投资估算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企业自筹、申请发行政府一般债。

七、项目代码:2204-361100-04-01-230654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项目前期各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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