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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饶市二中校园沥青路面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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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第二中学:

    报来《上饶市第二中学校园沥青路面改造项目立项申请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关于<上饶市二中校园沥青路面改造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评审意见》(饶政投评字〔202249号)(评估报告附后)文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上饶市第二中学实施上饶市第二中学校园沥青路面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203-361100-04-05-453294 ),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上饶市二中建设年限较久,现北校区沥青路面出现脱沙断层及坑洼现象,南校区操场地面破损严重,加之地势低洼,遇大雨积水成塘,且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故提出校园沥青路面改造。项目实施是改善师生出行交通环境的需要,是完善校区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项目承办单位:上饶市第二中学。

三、项目建设地址:上饶市第二中学。

四、项目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

    1、铲除现有北校区沥青路面重新铺设,铺设面积为1807.28m2

2、南校区沥青路面铺设面积为2383.5m2、绿化改造面积为168.1m2、新建排水沟132.73m

    3、主要建设内容有:路面硬化、雨水改造、绿化工程及道路划线等。

五、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请依法依规实施。

六、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七、经核定,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03.5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71.2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22.64万元,预备费为9.69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学校自筹。

    八、项目单位应根据《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号)的要求,严格按照可研批复、初步设计批复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建设内容、规模和标准和建设方案,严格按照批复概算控制投资。

九、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按专家组审查意见进一步优化、完善设计,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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