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
报来《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关于申请核准上饶燃气110千伏输变电工程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评估报告附后),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代码、审批意见及法律依据:
上饶燃气110千伏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为:2202-361100-04-01-892718。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经专家组评审讨论通过,同意项目核准立项。
二、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
1、项目建设地点:上饶市经开区规划路园南路东南侧约83米,合口南路北侧约25米,距离广信区城区约6km。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燃气110kV变电站工程。拟建主变压器:本期 1×50MVA,远期3×50MVA。出线规模:110千伏出线远期4回,本期2回;10千伏出线远期 36回,本期12回。无功补偿: 低压装设1组4.8兆乏电容器组及1组3.6兆乏电 容器组。
(二)线路工程。(1)前山-董家π入燃气110kV变电站线路工程,线路起点为110kV前董线#4、#5钢管杆,终点为燃气110kV变110kVGIS终端,破口点至燃气线路全长2.24km,新建双回电缆线路总长2.05km,新建单回路架空线路0.19km。(2)配套光纤通信工程。随本期新建110kV线路敷设2根由燃气变至破口点的光缆。长约为2×2.24km,其中OPGW长2×0.19km,普通光缆长2×2.05km(不含进站部分)。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核定项目总投资估算为674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企业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股东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出资比例为100%。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安全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并按照节能、消防要求及行业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招投标审核意见: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项目前置重要文件:该项目已取得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用字第202200003号)。
八、关于变更批复文件的要求: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有效期及延期办理要求: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下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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