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报来《关于批准上饶市城东片区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请示》(饶公交〔2021〕5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心城区部分路口智能化交通管理建设协调会议纪要>的通知》纪要精神及《关于<上饶市城东片区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的评审意见》(饶政投评字〔2021〕148号)(评估报告附后)文件评审意见,经研究,原则同意你支队实施城东片区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建设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项目实施将有效提升城市交通管理科技水平,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促进人、车、路的和谐,从根本上改善城市交通状况,是加快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是加快城市区域智能化交通管理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项目代码:2112-361100-04-01-241952。
三、项目承办单位: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四、项目建设地址:位于上饶市信州区中心城区内,设计点位为三清山大道与茶圣东路路口、信州大道与紫阳北大道路口。
五、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1、三清山大道与茶圣东路路口
1)信号控制系统:1台可联网信号机、4套信号灯杆件及10套信号灯、8套行人灯杆件及12套人行灯、2套辅灯杆件;
2)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6套摄像头;
3)信息采集系统:4套雷视一体机;
4)交通组织优化:1个路口的标线清除及施画、80m的隔离栏、40套反光柱;
5)路口土建施工:包含本路口内切除或增补绿化、道路恢复、管线迁移,土建施工面积374m2;
6)链路租赁:路口出千兆网口/年不低于100M;
2、信州大道与紫阳北大道路口
1)信号控制系统:1台可联网信号机、3套信号灯杆件及7套信号灯、6套行人灯杆件及10套人行灯、2套辅灯杆件;
2)闯红灯自动抓拍系统:5套摄像头;
3)信息采集系统:3套雷达;
4)交通组织优化:1个路口的标线清除及施画、11套车道功能标志杆件、60m的隔离栏、24套反光柱;
5)路口土建施工:包含本路口内切除或增补绿化、道路恢复、管线迁移,土建施工面积35m2;
6)链路租赁:路口出千兆网口/年不低于100M。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请依法依规实施。
七、项目建设工期:3个月。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九、经核定,项目总投资概算为314.94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284.8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5.89万元,预备费为14.23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财政拨付。
请项目单位、设计单位严格按评审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并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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