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大坳水资源保护中心:
报来《上饶市大坳水资源保护中心关于请求审查<上饶市大坳水库水源地水生态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饶坳字〔2021〕24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实施大坳水库水源地水生态治理项目,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代码:2109-361100-04-01-225631。
二、项目承办单位:上饶市大坳水资源保护中心。
三、项目建设地址:上饶市大坳水库饮用水源地流域。
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本项目的实施是落实上饶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大坳水库饮用水源保护工作的需要,是修复区域生态环境、坚持绿色发展的需要,是保障百万人口饮用水安全的需要。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必要的。
五、项目建设内容:1.在支流沿岸水土流失严重或对河流水质影响较大区域修建生态护坡,既满足河道护坡功能,又有利于恢复河道护坡系统生态平衡。2.在农田入河河岸带裸露区域或生态脆弱区域建立合理的生态缓冲带,对污染物进行阻断。3.在支流入库口及其他的滩地、荒地规划建设表面流人工湿地,达到河水入库前再净化的目的,从而削入库污染物。4.在新建的湿地工程中下游修建生态拦砂透水坝,拦截砂石及悬浮物等,并调蓄水位,保证湿地有充足的水源。5.在支流入库口上游段区域实施环保疏浚,对疏浚底泥实施无害化处置,减少库区沉积物内源释放。6.在英将河、甘溪河、金钟山河的入库口建设水质在线监测系统,对入库河水水质进行实时监测,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经核定本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1542.76万元,其中申请中央资金9649.07万元,地方自筹1993.69万元。资金来源方式为申请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地方自筹。
六、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请依法依规实施。
七、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八、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深化初步设计,尽快报我委审批。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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