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
报来《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关于核准江西上饶德兴龙头山110KV变电站35KV送出工程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评估报告附后),现就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代码、审批意见及法律依据:江西上饶德兴龙头山110KV变电站35KV送出工程项目,项目代码为:2111-361100-04-01-485773。依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73号令)、《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第2号令),经专家组评审讨论通过,同意项目核准立项。
二、项目建设单位: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上饶供电分公司。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建设地点:
项目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为:
(一)35kV花古线改接进龙头山变线路工程。新建35kV花古线改接进龙头山变线路工程,全长约0.63km,采用单回路架设,其中电缆线路长约0.33km,架空线路长约0.3km,导线采用1×JL/G1A-240/30型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RC-YJV22-35kV-3×400型交联聚乙烯电缆。
(二)35kV古黄线改接进龙头山变线路工程。新建35kV古黄线改接进龙头山变线路工程,全长约2.35km,采用单回路架设,其中电缆线路长约0.35km,架空线路长约2.0km。导线采用1×JL/G1A-150/25型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RC-YJV22-35kV-3×300型交联聚乙烯电缆。
建设地点:拟建地点位于德兴市龙头山乡境内。
四、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项目股东构成及出资比例情况:核定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78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为387万元;建设其他费为75万元;基本预备费为9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7万元。
资金筹措方式为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投入总投资的25%为项目资本金,其余由银行贷款解决。
五、建设项目环保和资源利用等方面的要求: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保、安全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原则,并按照节能、消防要求及行业规范做好相关工作。
六、招投标审核意见:招投标事项请依法依规实施。
七、项目前置重要文件:本项目已取得德兴市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江西上饶110kV龙头山变配套35kV线路送出工程项目路径走廊的意见回复函》,明确本项目符合德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满足项目申报要求。
八、关于变更批复文件的要求: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九、有效期及延期办理要求: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下发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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