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市城市管理局:
报来《关于申请对吉阳路路面维修工程、信州大道人行道改造工程等十六个创文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进行立项评审的报告》(饶城管字〔2021〕8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委托上饶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评估(评估报告附后),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上饶市凤凰大道(月泉路—明叔路)南边人行道大部分建成已久,年久失修,老化严重且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既影响行人正常使用,又影响城市整体美观。本项目涉及改造的人行道路段多为上饶市中心城区内主要道路,周边多为小区及商铺,交通地位较为重要,根据《上饶市创建文明城市硬件设施暨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补充项目计划》要求,已被列入新建项目之中。项目建设是改善人行道交通现状的需要,是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的需要,是城市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需要,项目建设是必要的。
二、项目建设单位:上饶市城市管理局。
三、项目建设地址:上饶市凤凰大道(月泉路—明叔路)南边。
四、项目建设内容及主要技术标准:
1、本工程主要位于上饶市中心城区凤凰大道(月泉路--明叔路)南边人行道,改造全长约478.386m,其中:铺设彩色沥青混凝土人行道面积341.5m2,铺设停车位沥青混凝土路面5390m2,布设机动车停车位125个,非机动车停车区域14处。2、改造内容为人行道路面改造、停车位及停车位路面硬化等。
五、招投标事项请依法依规实施。
六、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建设工期为六个月。
七、项目总投资估算为194.00万元,其中:建安费为174.46万元,其他费用14.74万元,预备费4.80万元。
本项目资金筹措方式为地方财政拨付。
八、项目代码:2108-361100-04-01-155611。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年。
主办:上饶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上饶市大数据发展管理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36110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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