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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上饶方志敏纪念馆展陈项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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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方志敏革命旧址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调整上饶方志敏纪念馆展陈项目初步设计(代可研)》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中心调整上饶方志敏纪念馆展陈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规模,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调整的必要性:调整后,改项目能更好的提升展陈水平,有利于充分利用区域性文化资源,推进文化产业发展,更好地保护利用名人故居,还原在党的领导下进行革命战争与苏区建设的光荣历程。    

二、项目代码:2112-361100-04-01-436581

、项目承办单位:上饶市方志敏革命旧址管理中心

、项目建设地址:方志敏纪念馆位于上饶弋阳县弋江镇。

    调整后的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金属隔断895.6m2、石材墙面291.8平方米、木质门4樘、自流平水泥地面918.72 m2、石材楼地面277.3 m2、吊顶天棚474.32m2、定制观影座椅30套、石材楼梯面层 50.24m2、金属扶手、栏杆、栏板38m、墙面装饰板1129.38m2、挂墙展板206块、雕刻字2243个、绘画创作3项、定制展柜、展桌18个、序厅墙面浮雕193.67 m2、毛泽东、邱金辉雕塑1项、定制铸铜勋章1项、定制异形铸铜雕9.8m2、场景制作8项、多媒体设备1;照明工程:配电箱10台、配管2597.56m、电力电缆755.9m、配线10615.83m、装饰灯444套、弱点监控工程、空调工程35台。

、项目招投标方案:应按国家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16号令)和《必须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项目范围规定》(发改法规规2018843号)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请依法依规实施

、项目建设工期:12个月。

、本批复文件有效期为2,原批复文件饶发改行政字2021117号作废

、经核定,项目总投资概算为17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338.23万元,设备费1212.8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70.47万元,预备费为37.41万元。资金筹措方式为财政拨付。

请按基本建设程序抓紧做好施工图设计,尽快组织实施,发挥投资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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