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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上饶市机制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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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发改产业字〔202016

关于印发上饶市机制砂产业

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开区、高铁经济试验区、三清山风景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根据《江西省机制砂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和市政府要求,我委牵头拟制了《上饶市机制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经上报市政府,现将《上饶市机制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623




上饶市机制砂产业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机制砂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年)》,推进机制砂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保障自用、立足补充为基础,以创新驱动、绿色发展为抓手,以市场化为导向,因地制宜发展、培育一体化生产骨干企业,形成布局合理的机制砂产业发展格局,为经济社会发展和工程项目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规范推进。强化政策引导,建立健全机制砂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加强市场监管和行业监督,以质量促发展,规范有序推进机制砂产业标准化、规模化高质量健康发展。

2.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考虑各地矿山资源禀赋、产业发展现状、环保政策要求、安全生产条件、工程建设需求、产业辐射范围、河(湖)砂供应情况等因素,科学规划机制砂产业布局,推动机制砂产业有序发展。

3.综合利用,绿色发展。践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理念,综合利用现有采矿废石、建筑废弃物等固废资源制砂,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实现全产业链清洁生产,走绿色、循环、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发展目标

2025, 全市机制砂产能达到年产800万吨左右,其中天然岩石机制砂、废石机制砂合计达年产600万吨左右,再生机制砂达年产200万吨左右(与省规划产能一致)。产业布局基本形成,质量保障体系、行业应用标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散装水泥-砂石-混凝土(砂浆)”一体化经营格局,全市建设用砂供需基本平衡。

四、主要任务

(一)优化砂石矿产资源开发布局。加强制砂所需建筑用石料(砂)资源调查,按照保护优先、合理开发、集约节约和矿地利用等原则,合理制定制砂所需建筑用石料(砂)采矿权出让政策,依法依规加快机制砂开采权出让,引导机制砂项目向规划开采区、集中开采区集聚。严格落实采矿权总量和规模“双控”制度,促进机制砂生产企业数量及规模与我市城市发展规划和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等相适应。(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二)合理布局机制砂企业。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规模适度、产业聚集”的总体要求,在符合各级矿产资源规划的前提下,研究制定我市重点支持机制砂企业的发展区域,因地制宜布局天然岩石、废石机制砂企业。引导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利用建筑、工业园区废弃物引进再生机制砂生产线。支持国有大型企业参与机制砂项目的投资、生产和经营,鼓励有实力的大型机制砂企业跨区域发展,兼并重组小规模机制砂生产企业,加快淘汰、改造落后产能,推动机制砂产业向集约化、规模化转变。(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三)严格项目选址。新建机制砂项目宜选择资源或接近矿山资源所在地,远离居民区。选址要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矿产资源规划禁采区和各类保护地的要求,避让相关环境敏感区域,严禁在鄱阳湖等河流周边1公里范围内建设。严禁布置在矿山爆破安全危险区范围内,已建成的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划和规定进行处置。(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四)加强行业准入管理。研究制定机制砂产业规范标准和准入条件,建立机制砂生产供应企业备案制度。新建、改建、扩建机制砂项目,应在取得市工信局、市发改委的产业规划布局备案后,再到所在地办理项目立项手续。新建、改建、扩建机制砂项目年生产规模不低于50万吨,综合利用尾矿、废矿石、工业和建筑等废弃物生产机制砂项目年生规模不低于30万吨,机制砂生产企业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优先扶持年生产能力100万吨以上的机制砂生产企业。机制砂生产过程采取全封闭式生产流程,企业具备机制砂生产、出厂质量检验能力。(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建立健全质量管控体系。机制砂生产企业应该建立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强化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相关标准。推进企业内部试验检测能力建设,建立产品交货检验机制和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加大机制砂产品质量抽检力度,加强全流程质量监管,严禁不合格原料进入机制砂加工领域。机制砂生产企业、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施工企业都要对产品质量自检,合格后方可销售或使用。各级住建、交通运输、水利等部门应对本部门管理的工程施工现场机制砂进场质量、机制砂预拌混凝土(砂浆)质量以及应用机制砂预拌混凝土施工实体质量进行巡查、抽查抽测,及时公布结果,确保建设工程安全。(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六)推动机制砂产业绿色发展。机制砂矿山要坚持“谁开采、谁治理,边开采、边恢复”原则,按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实行“绿色开采、绿色生产、绿色存贮、绿色运输”,加强矿山修复绿化,实现矿区环境生态化、开采方式科学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管理信息数字化。支持企业提升清洁生产水平,优化矿山开采和机制砂产品生产流程,开发并利用适用技术实施节能减排技术改造。加强机制砂企业环境管理,严控无组织排放,做到粉尘、废水“近零排放”,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鼓励机制砂生产企业因地制宜,在保证产品质量和生态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采矿废石、弃渣、工业和建筑等废弃物加工生产机制砂。推动创建年产100万吨以上的现代化机制砂绿色矿山示范基地,打造一批装备先进、生产智能化、环保效果好、管理水平高的精品砂料产业化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

(七)提高科技创新发展能力。依托龙头企业,构建产业创新发展平台,着力突破一批产业发展共性技术。以机制砂石的颗粒整形、级配调整、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和工艺为重点,鼓励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推广使用变频、智能控制等节能技术,袋式除尘等减排技术,以及尾矿综合利用技术。推动区域内砂石企业成立联合检测平台和技术研究中心,构建节能降耗、矿山复垦等绿色生产技术集成体系;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机制砂产业深度融合,推动数字矿山建设,打造数字化、柔性化的智能工厂。开发和推广适合砂石骨料行业的智能设备、控制系统、检测设备,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对砂石产品粒形、级配、产出率的控制能力。(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大数据管理局、自然资源局)

(八)大力推广应用机制砂。推动机制砂在我市工业和民用建筑、交通、水利等行业广泛应用。工程设计单位除特殊情况外,一般不得限制使用机制砂。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以及预拌混凝土企业要推广应用机制砂或机制砂与河砂合成的混合砂,混凝土结构工程要推广应用机制砂或机制砂与河砂合成的混合砂为细骨料拌制的预拌混凝土。鼓励政府投资或固有投资占主导的建设项目,在项目建设招标时期根据工程结构实际情况,明确机制砂不同使用比例,并作为最后验收标准依据,培育机制砂应用市场。(责任单位:市住建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市工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上饶高铁经济试验区管委会)

(九)提高安全生产水平。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建设项目安全管理,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依法参加工伤保险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完善矿山开采、石料搬运和破碎、物料筛分和转运等工序的安全生产防护措施。鼓励企业采用自动化控制水平高的先进工艺和装备,降低安全生产风险。(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机制砂产业发展工作推进制度,及时调度工作推进情况并研究处理机制砂产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密切协作,加强对机制砂行业的管理和指导,制定本单位的具体工作计划。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相应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方案,推动机制砂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各部门要在机制砂项目立项、建设、生产、经营、运输和使用全过程涉及的政务服务事项予以支持,及时提供指导服务、快办快结。机制砂项目所需工业用地,可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多种方式加强项目用地保障。对于符合机制砂质量要求的采石场或其他矿山企业,允许利用采矿废石生产机制砂,并配套相应防尘、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

(三)优化行业发展环境。工信部门应加强机制砂石产业运行监测分析,定期发布行业运行信息,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完善行业准入规范条件,规范企业从业行为。组织建立行业协会,发挥行业中介机构作用,完善行业标准体系,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秩序。推动产学研合作,促进技术创新。依托行业协会、新闻媒体等交流载体,加强对机制砂的宣传推介,引导、鼓励设计单位应用机制砂,建设单位使用机制砂。

(四)加强监督和处罚。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风险源头管理,严禁预拌混凝土(砂浆)企业使用未经登记备案企业生产的机制砂。严厉打击处罚非法偷采盗采矿产资源制砂和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机制砂产品的行为。强化机制砂生产应用监管,完善各项制度,构建机制砂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促进机制砂产业监管工作制度化、常态化和规范化。

  

上饶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20206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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