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网站无障碍
无障碍阅读
分享到:
关于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3月1日-2020年3月31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审批决定具体内容已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首页公告(http://www.zgsr.gov.cn/bmxxgk/shbj/index.shtml),公告期自信息发布日起7日届满。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93-8313770

通讯地址:上饶市信州生态环境局

 

 

序号

项目名称

批复文号

批复时间

1

上饶市浩钰铜业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铜产品建设项目

饶信环评字〔2020〕1号饶信环评字[2020]1号批复 .doc

2020.3.25

2

上饶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上饶市朝阳产业园公交首末站建设项目

饶信环评字〔2020〕2号饶信环评字【2020】2号批复.doc

2020.3.2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