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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永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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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6月5日-2020年6月11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地       址: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永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青溪钟家村上分线北侧

建设单位

江西永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闽安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永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年产1万吨沥青混凝土搅拌站建设项目位于江西省上饶市铅山县青溪钟家村上分线北侧,地理坐标为:E:117°50'48.24",N:28°16'44.28",占地面积71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50平方米。项目以石料、矿粉/收集粉尘、道路沥青等为原辅材料年生产AC13沥青混凝土2000t、AC20沥青混凝土3500t、AC25沥青混凝土4500t,共计生产沥青混凝土10000t/a。工艺流程为:将砂石料烘干、筛分、计量,加入适量的填充料(矿石粉),与热沥青液按一定配合比均匀搅拌成沥青混合料。项目属新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烘干筒混合废气采用集装箱式大气反吹布袋式除尘器(蜗壳除尘+布袋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外排;导热油锅炉废气集中收集后经8m高的排气筒外排;沥青废气通过在搅拌楼出料口、沥青罐呼吸口、沥青罐出料口设置集气罩收集,后由风管引入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进行净化处理,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外排;筒库粉尘通过在矿粉筒库设集尘罩,采用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粉尘在桶库顶部排放;厨房油烟采用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处理后的油烟经引风机引入排烟管道,最后引至厨房楼顶排放。沥青烟、干燥滚筒混合废气排放标准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制;恶臭气体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导热油锅炉废气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油锅炉标准。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小型标准。

2、废水防治措施。

项目初期雨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场区洒水;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场区洒水;项目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生活污水排放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

3、噪声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运输时间,规范作业等措施,减少厂界噪声对环境的影响,对使用的机械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振、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源场界噪声达标。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项目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抹布等属于危险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所有危废的收集、存放及转运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执行。危险废物堆放于危废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的设计、建设和运行管理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有关要求。多余沥青混凝土,回炉重复利用;不合格的骨料回到堆场,交由骨料供应商回收利用;布袋除尘器产生的粉尘,用于沥青混凝土原料使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一般固废处置与贮存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危险固废贮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中的标准。

5、地下水防治措施。

对全厂区地面进行硬化,采取防腐防渗措施。项目运营期间,加强对柴油、沥青、导热油储罐的巡视和监控,定期对设备装置进行维护,保证设备装置运行处于良好的状态,防治“跑冒滴漏”,在柴油储罐设置围堰。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的搅拌区、沥青罐区为边界设置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以沙石料棚为边界设置50m卫生防护距离。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及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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