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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江西凯迈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扩建年产一万吨对甲苯磺酸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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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8月11日-2021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3-8316059

    :上饶市行政中心广平街西侧

电子邮件srjgk@163.com

项目名称

江西凯迈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扩建年产一万吨对甲苯磺酸项目

建设地点

德兴市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

建设单位

江西凯迈斯科技有限公司

环评机构

江西江佑尚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江西凯迈斯科技有限公司投资扩建年产一万吨对甲苯磺酸项目位于德兴市硫化工及精深加工产业基地(地理坐标为东经E117°32′51.42′′,北纬N29°01′44.47′′),厂区总占地面积21336m2。江西凯迈斯科技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亚硝酰硫酸项目于2018年通过环评审批(饶环督字[2018]11号),目前建成一期2.5万吨亚硝酰硫酸项目,二期的2.5万吨亚硝酰硫酸生产线不再建设,改为在现有厂区建设年产一万吨对甲苯磺酸项目。扩建项目产品方案为:年产固态对甲苯磺酸9013.76t、液体对甲苯磺酸984.35t;年产副产品对甲苯磺酸钠238.81t。

扩建项目以甲苯 、98%硫酸为原辅材料通过磺化反应、结晶离心、浓缩等工序生产对甲苯磺酸;以对甲苯磺酸生产工序中结晶离心后的离心液、30%碱液为原辅材料通过中和、浓缩、结晶过滤工序生产对甲苯磺酸钠。扩建项目总投资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1万元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产生的工艺废气(磺化工序、冷凝工序、浓缩结晶工序、离心工序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与经密闭收集的污水处理站废气一并采用两级碱液吸收+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工艺废气中甲苯、TVOC排放执行江西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表1中限值,硫酸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废气吸收塔废水、地面冲洗水、真空泵排水等,扩建项目废水依托现有项目建设的废水处理站(铁碳微电解池+芬顿氧化+絮凝沉淀+生物滤池)进行处理,处理后经污水管网排至德兴市香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废水排放执行德兴市香屯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其中色度、甲苯、硫化物等排放参照《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一级标准,硫酸盐纳排放参照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相关排放标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分机、泵类、离心机、空压机等生产设备。应优化项目厂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做好安装减震装置、消声器,设立隔声罩等综合治理措施。营运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离心液、废机油、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其修改单;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修改单。

5、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生产车间、甲类灌区、污水处理站周边10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

公众参与

情况

项目在审批前进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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